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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林若初,你能不能别总顾着赚钱,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一句话,差点让我感动到哭。
他也想过要养我!
我委屈的说:“你也没养过我啊,要不,我搬过去跟你一起住吧。”
这次是我第二次提出跟他一起住了,我以为他会点头答应的,可是苏明俊却说:“暂时不要,我爸妈还没答应我俩的婚事,是你说的,领了证不等于是夫妻,那是一张纸而已,离婚比结婚容易多了。”
很多人都说,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
我跟苏明俊恋爱好几年,还是觉得我不够了解他。
就拿这件事来说吧,谁家情侣领了证不住在一块的?领了证就是夫妻,夫妻不住在一块还分的老远,又不是异地夫妻,为毛不能住在一块。
我还准备自动爬上他的床,把他想要的给他,他竟然还找各种借口拒绝我。
结果......我给了陆霆......
这让我陡然觉得,我很不要脸......这属于婚内出轨吧,我简直可以去shi了。
苏明俊还总是拿他父母来做挡箭牌,我怀疑我俩领的是假证。
之前的事,我已经没有再在意,谁的青春没有犯过二,是不是处,在这个年代已经不是个事,苏明俊也没问过我还是不是,那么多外在因素能解释,能解释的问题就不是个问题。
我说:“那如果你爸妈还是不同意的话,我怎么办?家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如果你想跟我结婚,就把他送回家去。”
说来说去,又说到这个严峻的问题上。
我实在没有想到,苏明俊给我的答案不是说他会极力劝说他的爸妈,而是把家明送走。
有点失望,却不能反驳,鬼叫自己瞒着他家明的身份,还做了对不起他的事。
我抚着额头在心里感叹,我真是个二百五,没事找事干,明知道其实他心里也有些不愿意的,还故意挑起这个话题。
为了不让吵架的火头爆发,我迅速的转换了话题,说想去他的公寓看看,我好久没去过了。
记忆中,我好像只在他搬进去的那几天去过,还给他做过几顿饭。
苏明俊说:“家里很乱,你还是别去了,你刚才没吃饱吧,我们去吃街边小食。”
“好啊。”
我回的勉强。
其实我根本吃不下,他竟然不让我去他公寓,乱不是更好吗?刚好让我表现一下。
看他不是很愿意的样子,我只能顺着他的意,跟着他去了美食街,重温了一次大学时期,从街头吃到街尾的时光。
吃完东西我们又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从开场到结束,苏明俊跟往常一样,一直握着我的手。
我有种瞬间回到热恋时代的感觉。
只是脚后跟被刮到的地方,痛得入骨,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我找了个借口跑了出去,买了两张大的创可贴贴上,这才好了点。
电影散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林家明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妈,你今晚还回来吗?回来的话给我带宵夜。”
“想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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