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六章 小女子引起大波澜(第3页)

《宋刑统》有明确规定,谋杀亲夫属于恶逆,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同时订婚和案件发生时,是阿云母亲的守孝期,属于不孝,在讲究忠孝的古代,这无疑是非常严重的罪名。

如果以这两条罪名判决,阿云必死无疑。

但登州知州许遵是个仁善之人,不忍阿云一个弱女子就此惨死。

认为阿云与韦阿大只是订婚,并未成亲,故而不存在谋杀亲夫一说。

同时认定阿云是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死罪是可以免除的

案件上报后,审刑院、大理寺却以违律为婚、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

但许遵上奏认为:在官吏传讯被告时,如果被告能主动供认犯罪事实,应该按自首论处,减二等处罚。

此案经刑部复核后,奏请皇帝裁决。

最后,皇帝赵顼特颁敕令,免除了阿云死罪。

事情到这里也不算不上什么,可是刑部不接受,拒不执行。

恰好此时,登州知州许遵调任大理寺任职,便坚持己见,认为阿云不应予以重判。

监察御史里行钱顗随即上书,弹劾许遵判案不公,案件再次交由圣裁。

皇帝赵顼很是无奈,只得将案件交给翰林学士商讨,于是乎司马光和王安石两人参与进来,一个普通的案件就变成了绵延许久的朝堂激辩。

根据《宋刑统》规定,谋杀人时,“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

司马光即以此条为法律依据,将《宋刑统·名例》中所注:“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

一条中的“因”

,解释为数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在犯为盗、劫囚、略卖人之类的罪的同时又杀伤人的,适用自首并免除上述之罪。

显然,这里并不包括“谋杀已伤之罪”

因此认定,阿云还是应该判死罪!

偏巧熙宁元年七月皇帝下发过一道诏书:“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

这与《宋刑统》中的规定产生了冲突。

许遵、王安石等人认为,应以诏旨中的所称作为量刑时加以考虑的情节,才能公正处理此案。

按律断刑显然对阿云之狱的量刑过重,应当从轻发落。

双方各持己见,已然吵了数月之久,并且一直持续发酵,牵涉愈发的广泛。

谁也不曾想到,一个小女子在大宋朝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澜……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白兔萌妻很诱人

白兔萌妻很诱人

有名无实的婚姻持续了一年,总裁大人怎么就突然想起了她这只家养的白兔?说什么方便照顾,就把她调到眼皮子底下工作,结果,照顾的她肚子都大了!她是日日腰酸背痛,而那大尾巴狼却精神抖擞!小白兔怒了,一把扑倒大灰狼再敢压到儿子,我就离婚!...

绝品护花保镖

绝品护花保镖

高手下山给女神总裁当保镖,保护任务不简单,第一天就是为美女总裁香艳治疗守护御姐邂逅漂亮女老师和火爆警花斗法与温婉小护士挑灯探讨医学奥秘被校花小姨子无限崇拜,秦天的护花保镖之旅,多彩多姿。QQ群239552402请进。...

烈明

烈明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是大明皇室用生命践行的誓言。即便是身为藩王庶子的朱平安,血管中同样流淌着来自于太祖高皇帝一脉相传的烈性和骄傲。崇祯十年,一朝穿越,便肩负起光复大明的重担。战凤阳定两淮征齐鲁伐辽东直捣黄龙定鼎天下。冲冠一怒为红颜,跃马横刀复河山。以我火,烈大明,重新书写一段酣畅淋漓的英雄史诗!...

总裁大人深深宠

总裁大人深深宠

初见,他霸占了她家的房子,让他无家可归。再见,他竟然把她撞倒在地。呵呵,这么冤家路窄,那就别怪她讹上他喽,霍总裁,你把我撞残了,你要对我负责!他同意好,我负责。说好她讹他的,可什么时候反过来了?在家里,她是他的小保姆在公司,她是他的小秘书。看在钱的份上,她忍了。可什么都能忍,就是忍不了他把醉后的她拖去婚姻登记处给办了。B市传言,顾夭勾引霍家孙少爷不成,改勾引霍家二少爷,顾夭就是个妖精,而且是一等一的狐狸精。这都什么世道啊,她比小白菜还冤枉!总裁大人,我要离婚!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剥削,为了摆脱狐狸精的罪名,这婚,非离不可!霍总裁面无表情离婚可以,给我生个孩子先。...

农场贵妇

农场贵妇

伊雪身患白血病,在生命最后,带着破碎的游戏空间到了架空的时代,开始她人生能够走完的历程。她穿越成一个平穷的农家女,家徒四壁,满眼心酸看偶如何变身改变家庭困境,建立一个超级农场。建立大大的农场,开酒庄,五星大饭店平明连锁店,做煤老板,将生意做到天边学武功,成立私人警卫队,保家园权贵为偶折腰,士子为偶低头只有他能让自己改变,也只有他能为自己改变。...

阴阳仙葫

阴阳仙葫

2014星创奖第五季参赛作品仙葫在手,天下我有!一个身世神秘的少年,手持仙葫走上无上的巅峰,坐拥圣女公主,脚踩各路天才!不管你是谁,别惹我,否则你是老子也把你打成孙子。且看一个废材少年的逆袭之路。书友群397543236喜欢本书的朋友可以进来一起讨论,指点我的不足!...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