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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破洗手间不是藏身之地,李冬裹紧自己身上质感很好的西装外套,踩着澄亮的皮鞋疾步离开。
他在路上一边疾走,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地点是东欧某小国的首都街头。
男三裴若臻刚刚和友人在酒吧分别,因心情非常郁闷他想出来走走。
经过一间公厕想进去尿尿,结果发生环境并不如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裴大少皱眉离开。
然后就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遇到了手持枪械的男主受,陆骏。
李冬一边走在不算明亮也不算偏僻的街道上,一边回忆原著剧情。
这本书的男主受陆骏是一名行事乖张,亦正亦邪,性格不可捉摸的赏金杀手。
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陆骏的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的人,喝最烈的酒,睡最野的帅哥。
那位最野的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的一开头,经常不怎么搭理陆骏的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了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一晚。
放.浪不羁的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的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一岁。
为了睡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的猎物。
“你在哪里呢?”
长相俊美邪气的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的街道上。
他身穿一袭黑色的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的皮带中别着一把银色的□□。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的一只手,从风衣的口袋中再次拿出一张彩色照片。
“啧啧。”
陆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因为照片上的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美男子。
可惜不是他的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的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的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的实力?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一个可以临时避难的场所。
他看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宾馆,就在马路的对面。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的,这一会儿的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的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裴若臻,找到你了。”
陆骏站在一个电话亭旁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了笑,嘴里念着李廷懿的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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