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是真的对披风有某种执念么?”
李奥双手抱胸站在监狱的牢房里,望着整个身躯被共生体覆盖的布鲁斯-韦恩。
对方的外型和原来大致类似,尖尖的耳朵,漆黑的头盔包裹住脑袋,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眸。
胸前勾勒着醒目的蝙蝠标志,身后蔓延出轻盈的披风,像是随时都能张开的双翼。
唯一有所区别的是,比起那身凯夫拉打造的蝙蝠盔甲,这件共生体装甲隐约泛出金属般的冰冷光泽。
让蝙蝠侠看上去,更加威严和肃冷。
相信他以这个形象回到哥谭,那些黑帮肯定会尖叫着四处逃窜!
不过李奥的关注点,并不在于这个。
如果说,蝙蝠侠以前需要一个披风,是因为必要的时候能够充当降落伞、滑翔翼以及防弹衣。
可是换上共生体装甲以后,他显然没必要再加上那个玩意儿。
说实话,李奥很想问一句,穿个披风不怕被门夹住么?
虽然披风和面具,是超级英雄的标配装备。
可是从功能性上来说,其实用处不大。
哪怕是那位氪星之子超人,红披风的唯一作用,就是打架的时候被敌人拽住,然后一顿狂殴!
“看来你的秘密并不比我少。”
重装上阵的蝙蝠侠,连带着声音都变得低沉起来。
他没有理会李奥无聊的吐槽,只是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手。
犹如穿戴上黑色臂铠的手掌紧紧攥成拳头,那种强大的力量感在身躯中澎湃涌动。
纵使是蝙蝠侠,也不禁略微有些恍惚。
这种自身强悍所带来的畅快感,确实令人迷醉。
也难怪很多人,都孜孜不倦追求所谓的力量!
“它在治愈我。”
蝙蝠侠沉声说道。
他脊背的重伤迅速愈合,孱弱的躯体填满力量,像是整个人都注入了一股旺盛的生机。
“你如果喜欢的话,那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好了。”
李奥脸上浮现淡淡的笑意,反正共生体在他的掌握之中,随时都能把分裂出去的子体收回来。
所以说,送给蝙蝠侠一份并无大碍。
面前的黑暗骑士,在未来的正义联盟中,一直处于比较微妙的地位。
单纯以个人战力来说,蝙蝠侠应该是正义联盟里最弱小的存在。
相比起氪星之子超人,天堂岛的神奇女侠,亚特兰蒂斯的海王,以及闪电侠和其他人。
一介凡人的蝙蝠侠,怎么看都是最没有威胁的那个人。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