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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病的经历让他的性格变得有些敏感。
他讨厌与众不同、讨厌特立独行,讨厌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
读书后,他最喜欢的一个词是‘和光同尘’,水利万物而不争,和其光,同其尘,天下莫能与之争。
然而,胖子的大嗓门问候将郑清展示在众人审视的目光下,这种感觉很不好。
“难怪你没有法书。
我哥哥也是第一大学的公费生,学校每年都给他一沓简装本的法书作为奖品。
就是我刚才用的那本。”
他拍了拍褡裢。
郑清想起他那本鼓鼓囊囊的土黄色软皮书。
把三本软皮书摞起来,就能完美还原这个胖子的下巴。
想到这点,郑清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但是我想要本新的法书。
出门在外,简装本根本拿不出手。
我跟我哥说,总要有本精装的经典版本法书,才不会丢他的面子。
你知道,他也是公费生。”
胖子旁若无人,继续用他那洪亮的嗓门嚷嚷着:“他去年入校的,他们那一届总共只有五个人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不像今年。
你知道今年一共多少拿全额的公费生吗?”
郑清摇摇头,没有说话。
周围那些感兴趣的目光仍在他的身边逡巡,他觉得很不自在。
“我也不知道。”
胖子咧嘴笑了一下:“我其实就是诈你一下。
看来公费生也并不比我们这些普通学生多知道什么嘛。”
周围响起几声轻笑,似乎觉得胖子说的很有趣。
郑清努力无视这些干扰。
他是来买法书的。
他需要用自己的直觉给自己挑选一本合适的法书。
这本法书接下来将陪伴他度过很长的一段日子,是他在巫师大学里成功生存下来的基本条件之一。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笑着看向旁边的书店经理小源。
小源经理非常识趣的凑了过来,指着橱柜中一本风格华丽的法书问道:“这本怎么样?据我所知,每年都有公费生买这本法书。”
郑清紧了紧手上的软皮手套,接过小源递过来的样书。
“这是十九世纪巴黎的装订本,浮华、比较接近现代风格的华丽。
虽然是二层皮,但是罗马尼亚火龙皮层一贯很厚实,可以切出五六层来,二层的话,手感与质地恰到好处。
也是轧金口,上面是《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你们要进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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