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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揭示出血统关系之时,在分类上性状才具有确实的重要性,依照该观点,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理解,为何同功的或适应的性状,即便对于生物的繁荣相当重要,可是对于分类学者而言,却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
由于属于两个差异最大的血统的动物大约变得和相似的条件适应,所以获得外在的密切类似;可是此种类似不仅没法显示出它们的血统关系,反而产生了使其血统关系隐蔽的倾向。
我们因此还可以理解下面的显著矛盾,即全部相同的性状,在一个群比较其他一个群时是同功的,但在同功的成员互相比较时却可以表现确实的亲缘关系:比如,身体形状及鳍状前肢在鲸和鱼类对比时只是同功的,是两个纲对于游泳的适应;可是在鲸科的一些成员内,身体形状与鳍状前肢往往是表现真实亲缘关系的性状;由于这些部分在全科中是这般类似,使得我们没法怀疑它们传自共同的祖先,鱼类也是如此的情况。
可以举出相当多的例子来说明,在非常不同的生物中,若个部分或器官之间因和相同的功能适应而明显相似。
在自然系统上狗与塔斯马尼亚狼也就是袋狼是相距甚远的动物,但其颚却是密切类似的,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可是此种类似仅限于通常外表,像大齿的突出与臼齿的尖锐形状。
由于事实上牙齿之间差异很大:比如狗上颚的任何一边有四个前臼齿与两个臼齿;但塔斯马尼亚狼有三个前臼齿与四个臼齿。
这两种动物的臼齿在尺寸与结构上差异也很大。
成齿系之前的乳齿系也十分不同。
诚然,所以人都能否认这两种动物的牙齿以前以连续变异的自然选择而适合于撕裂肉类;然而,倘若承认此曾发生在某个例子中,却是不承认它起作用于另一个例子中,依我来看是没法理解的。
令我欣喜的是,像弗劳尔教授这样的最高权威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上一章所列举的特殊情况,如关于有着发电器官的极其相异的鱼类--带有发光器官的非常不一样的昆虫--带有粘盘花粉块的兰科植物与萝芦科植物都能够归入同功的类似这一项目之下。
可是此种情况是这般奇异,使之被用于反对我们学说的难点或异议。
在所有此种情况下,能够发现器官的生长或发育有本质的区别,其成年结构通常也是这样。
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可是所运用的方法从表面来看尽管相同,但本质却不一样。
以往在同功变异此术语之下所提到的原理一般也在此种场合中产生影响,那就是同纲的成员,尽管只有疏远的亲缘关系,可是其体制却遗传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因而它们通常在类似的刺激原因用类似的方式产生变异,这明显有助于经过自然选择使其获得互相类似的部分或器官,但与共同祖先的直接遗传毫无关系。
分属不同纲的物种,因为连续的、细微的变异一般适合栖息在差不多相似的环境中--比如,在陆、空以及水这三种条件下生活--因而我们或可以知道,为何有时会有非常多数字上的平行现象在不同纲的亚群中见到。
某位被此种性质的平行现象所打动的博物学者,因为任意地提高或降低一些纲中的群的价值(我们的全部经验显示,关于它们的评价直到现在还是任意的),就不难把此种平行现象延伸至广阔的范围。
如此,大约就产生了七项的、五项的、四项的以及三项的分类法。
存在着另一类奇异的情况,即外表的密切类似并非因为适应了相似生活习性,而是因为保护而获得的。
我指的是贝茨先生最先描述的一些蝶类模仿别的相当不同物种的奇特方式。
此位优秀的观察者阐明,在南美洲的一些地方,比方说,有某种透翅蝶,十分之多,大群聚居,在这些蝶群中通常发现另一种蝴蝶,即异脉粉蝶混于其中,后者在颜色的浓淡及斑纹方面甚至在翅膀的形状上都非常密切类似于透翅蝶,使得因采集了十一年标本而目光犀利的贝茨先生,即便处处注意,可也不间断地上当。
倘若捕捉到这些模拟者与被模拟者,并对之比较时,便会知道在重要结构上它们是十分不同的,不但属于不一样的属,并且也一般属于不一样的科。
假如此种模拟只见于一两个事例,这就能够看成奇怪的偶合而不予理会。
可是,倘若我们离开异脉粉蝶模仿透翅蝶之处不中断往前去,还能够发现这两个属的别的模拟的与被模拟的物种,它们一样的密切类似。
总计有不下十个属,其中的物种模拟别的蝶类。
模拟者与被模拟者总是在同一地区生活的;我们从未发现过某个模拟者远离其所模拟的类型。
模拟者基本上都是稀有昆虫,被模拟者基本上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成群繁生的。
在异脉粉蝶几乎完全模拟透翅蝶的处所,有时还有别的鳞翅类昆虫模拟相同一种透翅蝶;结果在相同地方,能发现三个属的蝴蝶的物种,甚至还包含某种蛾类,都非常类似第四个属的蝴蝶。
应该相当注意的是,异脉粉蝶属的很多模拟类型可以用级进的系列显现出不过是相同物种的诸变种,被模拟的每一类型也是如此,但别的类型则肯定是不一样的物种。
可是能够质问:为何把某些类型称做是被模拟者,而把别的类型称做是模拟者呢;贝茨先生非常好地回答了此问题,他说明被模拟者都保持那一群的惯常外形,而模拟者却改变了其外形,而且与其最近似的类型不类似。
再者,我们来探讨可以提出哪种理由来解释一些蝶类与蛾类如此常常地取得另一很不相同类型的外形;为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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