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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颀长的身躯上还沾着热水淋腻过的蒸热潮湿气,视线却冷冰冰地沉压着,线条深刻的脸庞紧绷,只有在听见我直白的问题时稍微动了动,相当短暂地流露出一丝错愕的意味来。
那副复杂神情消失得太快,我没来得及思考那一刹那间的情绪转变象征着什么,就听见他掩饰性地语速飞快说道:“不,不喜欢。”
我仰头,盯着他的一双眼睛看了三秒。
那两颗深郁的海蓝色浓淡不一,眼仁内致密规律的螺旋形纹理像是岩层圈或者琥珀石,几乎净透漂亮得匪夷所思。
在这儿的几年间我见过不少好看的眼睛,或蓝或绿或棕,有些虹膜异色症患者更是兼具了所有深浅色泽的全部优点,但是却没有一个像他有着跟口音一样纯正的蓝色,甚至满眼都流漾着深海之下的温度与光感。
我从它们幽邃的底端不偏不倚看见了自己——亚瑟也在径直回望着我,深刻得好像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握着工具箱的右手收紧又放松,低声重复了一遍:“我并不喜欢你……一点儿也不。”
这些不经意间的小动作恰恰说明了他再一次没有给我实话。
我不再深深往他眼里深处看,转而瞟向他手边被水洇湿、肌理紧实的大腿,以及后腰到臀部略隆起的弧角,盘算着这具身体到了床上——或者其他可能有点儿奇怪的地方,节奏和深度会有多么给力。
“你肯定在说谎。”
面前盘子里的西瓜炒土豆渐渐褪去了热度,我指间执着勺子漫不经心翻拨两下,终于耗竭了继续周旋的耐心,坐直身体语气肯定地道,“你明明很喜欢我,也很想跟我睡觉。”
亚瑟有棱有角的挺拔眉峰上扬了,而他半抿的嘴角却硬邦邦地低垂下来。
“不。
我是说——这不是真的。”
他极其不自然地躲开我的视线,似乎不知道把目光放到哪儿,在我面上飞速逡巡了片刻,又欲盖弥彰似的低低落到我的肩头。
这当然是真的,就算他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可能没那么喜欢我,但他也绝不讨厌我。
从小到大没人会讨厌我,因为我有个做心理学教授的爸爸,他顺利地教导了我如何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讨人喜欢的甜心。
这份成效在恋爱关系里体现得尤其明显——所以,前天马修提出的那次分手,几乎从成了我感情生活里面对过的最大的挫折。
我从来没对自己失去过信心,尽管亚瑟现在不乐意接受我,那也只是因为他对我的好感明显还远远不够压过和马修长久以来坚不可摧的友谊。
不过……
为什么他总会不由自主地对我撒谎?
我承认我的兴趣被勾了起来。
不管这是种引起我注意的手段还是别的什么不由自主的心理障碍,我都想一探究竟。
再加上最重要的一点,我还克制不住自己势必要从马修那儿扳回一局……
我可从来没被人这样践踏过自尊心。
想到马修的所作所为,胸腔隔膜立刻涌上一圈不咸不淡的恼火,我眨眨眼尽量平息那股盘踞不散的愠怒,把勺子搁回了碗里,故意用难得细腻的口吻循循善诱般对他慢声道,“我也不打算跟你发展什么长期的关系,就一个晚上,怎么样?”
“不行。”
不久后,我听见亚瑟这样回答,嗓音磁冷,腔调低雅,像是在三角钢琴低音部轻缓有节奏地按下几个琴键,轮廓挺拓的侧面并无表情。
这回他说的是真话。
……怎么回事?
他明明不讨厌我,为什么不想和我睡觉?
早知道就涂上点粉红色的唇彩了。
上个月我才完成了一份关于“哪种唇彩颜色让男人更有亲吻*”
的课题研究——显而易见,粉红色的效果首屈一指。
我刚打算开口再说些什么更引人遐思的话,就听见他长靴脚底的防水涂层刮擦地面的一线磨耳声响:
“……我得走了。”
过了半秒钟,他的手按上了门把手。
“等等,”
我不暇思索迅速起身,赶在他拧开门以前抓住了他的衣袖,待到他眸光不解地扫来才想起我没什么正常的理由留住他。
顿了片刻。
“我不能让你就这么湿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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