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章 战后的收获(第2页)

蛮子一边速度飞快的将一些还算完好的狼皮剥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一张完整的冬狼皮应该能卖上三枚金币,也许会更高,但不会超过五枚。

可上面有瑕疵、有伤痕的毛皮甚至不值一枚金币。

狼皮这样的毛皮衣物在狮鹫王国其实并不抢手,但终归还是值些钱的。

狼皮不够坚韧,做不了皮甲。

哪怕是冬狼皮,也比不上牛皮鞣质的双层皮甲,所以在冒险者它中并没有多少市场。

狮鹫王国整体气候温暖潮湿,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穿毛皮服饰的时节少之又少,所以普通人即便有些闲钱,也不会买来御寒。

就只有富人或贵族们会买来充点自己的衣柜。

狮鹫王国北方——诺德倒是用的上这些毛皮,但诺德那拥有广袤丘陵、山峦、森林的地形环境中,狼这种生物,是数不胜数的。

巴里特能从那些尸体上分辨出哪些是他杀掉的,而哪些是半精灵和老威尔的杰作。

所有毛皮保存完好的冬狼尸体都是出自巴里特的剑下,所有!

常年的冒险者生涯让他在出手的瞬间,下意识的让猎物保有更高的价值——尽量完整的毛皮,如果毛皮值钱;完整的内脏或器官,如果那些内脏有人要;或者某种生物的眼球能卖上大价钱,那巴里特在杀它的时候,会比生物自己都爱惜它那双“黄橙橙”

的眼球。

巴里特不需要刻意这么做,一切都是出自下意识的反应。

他不知道半精灵和老威尔从事冒险者这个职业究竟多久,按他对‘下流小说’一行人的了解,应该并不算短才对,但这些人却没能养成像巴里特一样的良好习惯。

那些支离破碎、布满伤痕的狼尸肯定出自半精灵之手,这个俊俏的“长耳朵”

可以在眨眼的瞬间就出手数次,炙红的双剑宛如雷霆般闪耀,他的战斗风格比巴里特想象的还要狠辣,和那些高贵优雅的森林精灵一点都不同,反而更像是地底卓尔精灵的风格。

而在老威尔法术下的尸体更是一文不值。

哦,这么说也不确切,至少那些尸体还未烤焦的部分能够当做食物。

“食物”

的确不是个好的角色,但无论是森林还是冒险者,都离不开它。

至于食人魔,我们强壮的莫格洛克一只冬狼都没杀掉,只用塔盾砸伤过两只,不过它很好的保护了巴里特和半精灵。

当然,冬狼作为魔法生物,拥有着一天喷吐一次冻气的类法术能力。

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冬狼胃部旁边有个类似鸟类嗉囊的奇怪器官,那是一处额外生长出的内脏组织,本质其实和肿瘤差不太多,不过可以缓慢的储存魔力,并将魔力沿着一定的规律释放出去。

摘除并获取这种器脏是个十分细致的活,哪怕伤到一顶点,整个器官就都毫无用处。

半精灵拿着一枚被施放了“光亮术”

的银币,站在巴里特旁,为他照亮,以便后者能够从一坨鲜血和内脏中,寻找那一小块有价值的“战利品”

“以前这些事情都是厄伦德做到。”

半精灵突然开口说道。

“厄伦德?那是谁?”

巴里特随口问着,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眼前的尸体上,小心翼翼的将一个淡蓝色、上面布满奇怪纹路的肉块从狼尸的胸腔中割了出来,放进了旁边一个专门附加有“战利品保存”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第二春

第二春

一场政治灾难,林家被下了大狱。林氏出嫁女也跟着倒了霉,低头做人之下,也免不了被送进佛堂别院,得到一直休书也是稀松平常。林宜佳悲怆之下心底又有一些庆幸,因为她的丈夫更加体贴她了。只是,在喝过夫君亲自送上手的安神汤之后,再醒来时,突然回到了十二岁那年,母亲开始为她精心挑选夫君的时候。...

妖颜惑众

妖颜惑众

男朋友家里是开医院的,却从来不在自己家医院看病...

兵王之刀锋传奇

兵王之刀锋传奇

他,是北疆战场的传奇,他的代号叫刀锋!他,是身负军人荣耀的老兵,他的信仰是国旗!他是陈建斌,一个被万千少女称之为谜一样的男人!...

回到过去当画家

回到过去当画家

重生平行空间成为超级大画家。...

重生校花爱上我

重生校花爱上我

重生前,凌辰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没钱没势,甚至为了救癌症的父亲不得不放弃了深爱的女神。重生后,凌辰回到了校园时代,凌辰立志奋斗,要逆袭,要弥补前世的遗憾!凌辰在校园里低调奋斗,可是校园里的各种校花仍然纷纷向着凌辰扑过来。校花们,不要啊,你们不要这么凶残!----凌辰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求梦想票!!!希望各位能够多多支持小橘子,小橘子拜谢!!!...

血色大宋

血色大宋

宣和二年,如果说宋江方腊的起义只是茶壶里的风暴,那么,赵良嗣的出使,却无疑是狂飙中的海啸,这股海啸不但淹没了辽国,也淹没了大宋王朝三月,秦昊夺魂而生,面对历史的滚滚车轮,他悄然地伸出双臂,他是被历史的车轮辗得粉碎,还是改变历史的进程,我尊重每个人的观点,但我更坚信自己的原则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范仲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