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谢敬一语不发地把自己锁进房间里已经整整两天了。
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他没踏出房门一步,那扇已经打开着的房门,如今对刘雪娟紧紧地关闭着。
表面上刘雪娟不愠不怒,照样做饭洗衣服,踩着点给小饭馆开门,没有丝毫改变,只有谢敬才能感受到她沉默和冷静之下是对他毫不让步,不留余地的逼迫,对她来说,谢敬就像一条自投罗网的鱼,只要她等待,等到网中的谢敬自己氧气耗尽,主动投降。
谢敬心里明白,她在等着自己投降,许下和过去断绝的承诺,做回以前那个听话懂事的谢敬,但谢敬更加明白,要他和容珉分开是不可能了。
所以他才用这种回避的方法,不听,不看,不说,就感受不到压力,就能在疲疲挣扎中呼吸到一口氧气,就能在无尽的绝望中找到一丝负隅顽抗的勇气。
手边的手机响了又响了一遍,不用看,谢敬就知道显示的未接来电已经有一百六十五通,来电人的名字只有一个,容珉。
这两天除了拒绝和刘雪娟的沟通,谢敬还断绝自己和容珉的联系,任凭那头不知疲倦地打过来,任凭自己在思念中苦苦煎熬。
他用这种方式,补偿自己对刘雪娟的伤害,对谢望山的辜负,仿佛在这样的痛苦中,他心头的负罪感也减轻一些。
但越欲见而不见,谢敬就越清晰地明了,容珉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如同空气一般的存在。
吃饭的时候,他会想到容珉说过几天要给他做芝士排骨锅,洗澡的时候他会想到,容珉替他擦背时温情脉脉的眼神,发呆的时候,他会想到容珉容珉枕着自己的大腿看书的模样……当一个人填满了你生命的所以角落,那意味着什么?你的生命将与之共有,无法分离。
贴着旧时课表的玻璃窗发出霹雳吧啦的声响,密密麻麻的水珠砸在上头之后滚出一条条水纹,模糊了窗外的世界,也溅起细碎的水滴飞过敞开的半扇窗户落进屋里。
夏城的雨就是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夏城土话用“泼”
做量词来形容,一泼雨,真是贴切无比。
雨势越来越大,像在天地之间支起了一张水幕,窗外灰茫茫一片,窗台上更是噼噼啪啪响个不停,谢敬赶紧起身去关窗。
他以前在窗台上养了不少植物,包括了最不起眼的薄荷,长满毛刺的仙人掌,总是很含蓄地开着白色小花的茉莉,还有路边捡到的半枯的宝石花,这些昔日里和他作伴的植物正在雨水的冲击下枝桠乱颤,摇摇欲坠,花盆里积水也开始越涨越高。
谢敬看见不由得一阵心疼,赶紧挽起袖子,一盆一盆地把它们从窗台上诺下来。
最后,只剩下窗台外沿的一盆茉莉,因为养的时间最久,到如今,已经长得枝繁叶茂,叶绿花白,伸展出的枝桠穿过一排竖着的铁围栏向无限的空间生肆无忌惮地长着。
担心折伤细嫩的枝条,谢敬不得不探出大半个身子,暴露在风雨中,用手把长在外面的部分挽回来。
凛冽的冷风中,豆大的雨珠打在身上,顿时寒意四起,谢敬下意识低下头躲避,他的眼神飞快地划过下方,突然在某个位置停住了,凝滞了十几秒后,他用力眨了眨,如此确认般重复了两次之后,他像是被按下启动键一样冲出了房门。
厨房里的刘雪娟听到他房门打开的动静,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还捏着一把嫩葱,她低着头,视线落在自己灵巧的舞动着的手指上,借此掩饰着眼底涌动的期待,低声问道:“怎么样,想好了吗?”
谢敬换鞋的动作一僵,他不敢去看刘雪娟,连系鞋带的动作都迟缓了很多,但终究还是站起来走出了家门。
刘雪娟满目怔然地望着空荡荡的玄关,无力地垂下手臂,失去支撑的身体靠着墙,写满疲惫的眼睛痴痴的凝视着柜子上谢望山的相片,良久,仿佛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她慢慢挺直了背,重新走回厨房。
什么也顾不得的谢敬用最快的速度从楼上冲下来,跑到刚刚在窗台上看到的位置,那里却是空无一人。
谢敬无比确定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在瓢泼大雨中发了疯似地打转,搜寻,却始终找不到那个人。
最后,他不得不放弃地原地蹲了下来,手臂紧紧地环住小腿,雨伞已经在寻找的过程中被他丢弃了,他任凭雨水打在身上,浑身上下已经湿透。
原本以为暂时的断绝联系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所以把舌头咬出血他也死死克制自己,然而,想要见到他,想要听到他的声音,想要感受他的体温,这样的念头如同他身体里住着另一个满是*的人格在欲求不满地叫嚣,甚至,自动产生了他出现的幻觉。
这简直就是染上了就戒不掉的毒嘛,谢敬苦笑不已。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不断降下的雨全突然都消逝无踪,谢敬的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皮鞋。
来人似无奈又似不舍地叹了口气,轻声说:“起来啦。”
谢敬不抬头,也不动弹,“你躲啊,你怎么不躲了,看我一个犯傻很好笑是不是?”
他本想大声质问他的避而不见,话一出口,却变成了鼻音浓重的埋怨,谢敬在心里痛骂自己没骨气。
容珉陪着一起蹲下来,暗暗打量着他。
脸颊微红,呼吸有力,看起来身体还可以,但眼睑下的两抹青色,嘴唇上泛起的微微枣色又证明了他不算良好的精神状态。
一时看不到居然就让自己这样心疼,容珉心下动然,表情却依旧冷静,伸出拇指抹掉谢敬脸蛋上不知哪里溅上的泥点,语气温柔地说出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事实:“我以为你不会希望我出现。”
“我……”
看到那双深沉如海的眸子映出自己的身影,谢敬张开嘴又闭了起来,一脸颓然。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