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番外4(第1页)

我叫夏九郎,也叫夏华,今年十六岁,是月酆朝水军百户。

我在军中已经五年了,用五年的时间从一个小小的士兵爬到了现在百户的位置,我用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努力。

但是我却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充实。

保家卫国,保护月酆朝沿海地区的国土,是他们所有的将士都觉得很神圣的事情。

十六岁的我长得很高,将近七尺的高度,我虽然没有我们将军王定安王那么高大,但是也就是比定安王:—(半个头而已。

我觉得自己长得这么高大,肯定是遗传了我爹。

说起我爹,在我的记忆里,我爹就是个软弱但是却能够护着我的男人。

他很听我娘的话,很老实,但是面对比我大十岁的哥哥姐姐的时候,我爹却更加的偏爱我。

我从小就被爹娘宠着长大的,虽然说爹娘不敢挑衅伯父伯母叔叔婶婶,而我也因为爹娘的影响不敢挑衅堂姐堂兄他们。

因为我知道,如果惹到了堂兄弟姐妹,那些受他们的爹娘宠爱受爷爷奶奶宠爱的堂兄弟姐妹,会收拾我,爹娘也拦不住的。

所以我从小就知道什么叫欺软怕硬,什么叫柿子要挑软的捏。

所以我从来都欺负我不受宠的姐姐,亲姐姐夏三丫。

而我的亲哥哥夏二郎很聪明,是爷爷奶奶除了小叔叔家的弟弟们之外最疼爱的孙子,所以我从来都不会直接挑衅二郎哥。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能够利用爹娘从二郎哥那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只要是二郎哥有的,我必须也要有,从二郎哥那里得到。

而夏三丫,她在二郎哥去求学的时间里从来都是备受欺凌的,而这个欺凌她的人当然是我。

我跟爹告状,跟娘告状,然后爹娘就可以对夏三丫又打又骂,甚至不给夏三丫吃饭。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出生的前十年二郎哥跟夏三丫是怎么过的,也不知道我刚刚出生还不记事的时候,他们是怎么过的。

但是我很清楚,爹娘的三个孩子里面,他们最疼爱的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夏三丫。

而二郎哥,他们想必也是不疼不爱的,只不过因为二郎哥是爷爷奶奶疼爱的孙子,有好东西也给他,所以爹娘才会对二郎哥客客气气的。

在我生命刚开始的六年里,是我最无法无天,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家里的夏三丫跟二郎哥都没有我这么幸福,而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养得胖乎乎的,而夏三丫却因为忍饥挨饿长得瘦瘦弱弱的。

二郎哥也因为把自己的吃食分给夏三丫,长得也听瘦弱的,但是二郎哥毕竟是男孩,长得也是挺健康健壮的,也就是瘦了点。

那个时候的我总以为天下皆是我父母,以为我才是最大的,所以夏三丫跟二郎哥有什么我也必须有。

这样的时光,知道夏三丫被家里卖了出去。

对于家里的姐姐们被卖出去,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大堂姐蓉蓉姐姐跟二姐夏莲姐姐都被卖了,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记事了,所以记得很清楚。

就连蓉蓉姐姐和夏莲姐姐这样被父母疼爱宠着长大的女儿,都会被卖出去;夏三丫这个从来都不受宠爱,爹娘都视若无物,备受欺凌的女儿,被卖掉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全家人都没有阻止爷爷奶奶把夏三丫卖给那个据说是当了十多年兵然后卸甲归田的又穷又丑还是个残废的熊起,把夏三丫卖给他当媳妇。

那个时候的我跟大多数人一样都认为熊起很穷,就算是当了兵那么多年,他那样落魄的回来肯定也是一穷二白的。

就算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个六岁的孩童,也是这么认为的,跟大人们的想法是一样的。

可是自从熊起把夏三丫买回去之后,不仅给了家里二十两银子买了夏三丫的钱,还热热闹闹的置办了他们的婚宴,很热闹的酒席。

那个时候的我不是很清楚二十两银子是多少,但是我很清楚那是很多银子,很多很多可以给我买漂亮的新衣裳买好吃的吃食的很多的银子。

我不喜欢夏三丫跟二郎哥,爹娘都不喜欢他们,身为被他们养大的孩子,我肯定也不会喜欢他们。

不论是十年前还是现在,我都不喜欢他们兄妹。

十年前,夏三丫跟熊起热热闹闹的办了婚宴酒席之后,熊起一下子变成了村子里富裕的人家中的一员,天天好吃的好穿的,看得他很眼热。

我那个时候很嫉妒夏三丫,凭什么她这个野种可以过这样的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却跟爹娘小心翼翼的在爷爷奶奶的手底下生存?

所以我在娘的撺掇下去熊家让夏三丫给我好吃的,顺便给我几匹布,让我带回家让娘给我做新衣裳穿。

那个时候的我,因为看到了熊猛和夏维安他们从夏三丫那里拿到了很多的好吃的东西,那都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就算是在外十年的我,也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吃食。

热门小说推荐
恶魔专宠:拽丫头,哪里逃!

恶魔专宠:拽丫头,哪里逃!

靳向辰,我不就是不小心拆了你家门,不小心把你看光光,不小心骗了你一两咳咳!好几次嘛?你至于处处看我不顺眼?你说呢?当然不至于啊!!郁千浔两眼冒火光,恨不得扑上去咬死某人!在她心里,靳向辰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恶魔,一个骄傲霸道的混蛋。那你总可以把我手腕上的手铐打开吧!郁千浔气的磨牙。不可以!浔儿,我不想再跟你玩躲猫猫的游戏,做我的女朋友不许拒绝!靳向辰步步紧逼将女孩儿锁在墙角,嗓音中透着一抹无可奈何。郁千浔无语斜睨着某人,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家伙越看越顺眼了呢?...

都市雷行

都市雷行

古老相传,只要沿着古之圣贤留下的古贤之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历经万千磨难,便有机会结圣胎铸圣贤之身,最终成就圣人之位!在一个成圣艰难的时代,陆绝追寻着古之圣贤的足迹,逐渐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圣贤之路!...

良夫定制

良夫定制

他说老婆是拿来宠爱的,所以,一欢成爱她说老公是拿来用的,所以,一用成瘾她裹着小被单,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老公,她们说我太没骨气了,总是一次一次的沦陷在你的银威之下。SO?男人挑眉。我想试验一下。她笑靥如花,十根葱段般的手指覆上男人,证明我的意志力比你坚强!然后...

一见倾心,抢来的老婆有点甜

一见倾心,抢来的老婆有点甜

夏翩和她丈夫霍之瑾之间有个秘密协议,她做他五年的同妻,他给她想要的五年之后,两人友好离婚,各得自由。但好景不长,这个秘密就被霍之瑾的大哥看破,夏翩原以为他会当众揭露,然后将她赶出霍家。但,他却什么都没做,却在暗地里对她徐徐诱之,织了一张让她无法逃离的大网,将她一网打尽。十二岁那年,夏翩喜欢上一个男生,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却送错了人。二十二岁那年,霍之卿收到一封情书,除了稚嫩的告白之外,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夏翩嫩得能掐出水来。十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她根本不记得他,可他依旧记得她。她挽着霍之瑾的胳膊,站在他面前笑着叫他一声,大哥。没有人会知道,一向不近女色的霍之卿,其实心里藏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是他亲弟弟的妻子。他一向冷静自持,却做不到坦然接受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大哥’,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他将她抵在门板上,狠狠地攫取了她的唇瓣。事后,他一脸愉悦,低声附耳问她,都嫁给之瑾一年了,还没学会接吻?夏翩气急反驳,接吻有什么意思,我们只喜欢做!很好!霍之卿轻轻点头,唇角勾着笑,只是那笑,笑得夏翩头皮发麻,她忍不住想要逃。可哪里逃得了?那一晚,在床上,他将她吃干抹尽从此,她再也不敢叫他‘大哥’,而是我是你的什么?他的嗓音,低沉而磁性,充满了诱人的蛊惑。夏翩害羞捂脸,轻轻叫他一声,老公。女主性格不文静不淑女,偶尔装可爱,多数时间都处在抽风状态。男主性格成熟稳重,清冷淡漠,给人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两个字形容装B。本文依旧延续茶花的写文风格,甜宠,暖心,欢乐。喜欢,你就来,我等着你...

重生之最强剑仙

重生之最强剑仙

无敌剑仙白羽陨落在天劫中,一梦回到地球少年时代。前世的他踏入剑道之巅,剑斩万界,却孑然一身。这一世他一步一个脚印再修剑仙,从此横扫世间,俯瞰苍穹,登临宇宙之巅。我欲成仙,战苍穹,试问天下,谁与争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