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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的战事说紧不紧,两军打了这些年,像是打出了一股默契。
徐家军久攻不下,那占着地利的匈奴,虽然觊觎中原富饶地广物美,却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
边荒匈奴中除了有媲美中原武夫之称的体修者,也有擅长用刀用剑之人。
而最为让徐家军忌惮的还是那些被称为“狰骑”
的部队,各个都是相当于中原筑基期武夫的实力,而且胯下坐骑是蛮荒之地独有的野兽狰。
狰生来灵性十足,成年体长十五尺有余,头顶双角,细长尾巴上覆鳞,锋利无比。
四肢粗壮有力,最为恐怖还属那口铜牙铁齿,曾传言有成年狰一口咬碎重胄铁甲,凶猛无比。
也好在这些战力十足的狰繁殖极难,据说母狰从妊娠到产子需长达三年之久,而且一胎只能孕育一只,自出生到投入战场使用更是需要十年之久。
其中还需要喂食大量生肉,虎肉尤佳。
天鼠营王子乂曾经花费巨大代价抓捕一只,可不久后那只认主的狰就绝食而亡,后来军中就不再有人想着抓捕驯服,做那无用功了。
那晚看信之后,徐清沐带着剑侍叶倾仙就去了那个老乞丐生前喝酒的小客栈。
老板娘印象深刻,连忙起身迎接,热心问着那日一起而来的老仙人怎么没来?还说这这次是要多送点花生的。
徐清沐没有吱声,只是笑了笑说有事,暂时来不了了。
问老板娘要了同样的一壶杏花酒,一碟盐水花生。
只不过本来由叶倾仙抱着的愁离,被徐清沐别在了腰间。
叶倾仙似乎看出了徐清沐的心事,依旧用那小手,怯怯的拉了下少年衣角:“主人,我陪你喝两碗吧?”
徐清沐目光柔和看着眼前这个小女孩,笑着摇摇头:“哪有女孩子喝酒的道理。”
说罢自己端起一碗,一口而尽。
那种辣到想让人咳嗽的苦酒入喉,如鲠在咽。
一瞬间徐清沐泪水就落了下来。
——“操恁娘的大黄狗,给老子站住,是不是徐清沐让你来偷我的地瓜?!”
——“徐清沐,你说王寡妇那奶-子走路累不累?”
——“曹丹那个小道士,做你媳妇要不得,太凶,还平。
林雪就不孬,徐清沐,我今晚回去一趟,把她捆来?”
——“徐清沐,想我的时候就拍拍手。”
......
一碗酒下肚,半天才缓过来,少年擦掉眼角的泪:
“狗-日的老乞丐,这酒一点都不好喝!”
说着又给自己到了一碗,一饮而尽。
有了第一碗的过场,第二碗显得不那么呛人了。
徐清沐自言自语道:“不说还要娶媳妇么,说话不算数吗?”
接着第三碗。
只是还未端起,就被一只伸出的手拦了下来:“小伙子,光喝酒不吃菜,可会醉的。”
接着那人便自顾自给自己倒了一碗,捏起两粒花生,扔进嘴里。
徐清沐抬头看着此人,陌生面孔,不过二十多岁,一身白衣在这边塞蛮荒略显格格不入,举手投足却有大将风范。
“我叫王子乂,天鼠营将军。
今日受人之托,想带你去个地方。”
徐清沐又将手伸向被那人拦下来的碗,低声说道:“不去。”
那人也不强求,只是看了眼叶倾仙,随后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你的酒,也算欠个人情。
不过此次来不是征求你意见,而是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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