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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上山打猎,去树林里摘果子,种点粮食,再加上鸡蛋和山羊奶,足够养活一家人了。
实在不行的话,他还可以把东西拿到镇上去卖。
格罗特先生每天要奔走好几英里,因此身材精悍而瘦削。
活像个印第安人,他说。
他有辆车,不过早就坏了,锈迹斑斑的,扔在屋后。
由于没钱修车,他不管去哪里都走路,有时也会骑那头老骡子。
据格罗特先生说,一辆开往屠宰场的卡车几个月前在路上抛了锚,结果那头老骡子瞎跑到这儿来了。
格罗特先生的指甲缝里满是污垢,里面混着机油、泥土、动物的血迹,还有些说不上来的玩意儿。
那污垢嵌得太深,洗都洗不掉。
自始至终,除了那条工装裤,我从没见过他穿其他的长裤。
格罗特先生根本不相信政府的规定。
说实话,他压根儿就不相信政府。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上过学,也看不出上学有什么用。
但他会送我去上学,免得政府来烦他。
星期一,也就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在一片夜色之中,格罗特先生猛晃我的肩膀把我叫醒,好让我收拾收拾去上学。
屋里冷得很,我能看见自己呼出的白雾。
我穿上新裙子,在上面套了两件毛衣,戴上范妮送我的连指手套,又穿上从纽约带来的厚长筒袜和笨重的黑鞋。
我跑到水泵旁,用罐子装了些冷水,进屋放在炉子上加热,把热水倒进一个锡盆,拿了块破布擦了擦脸、脖子、指甲。
厨房里有块旧镜子,上面满是黑斑和锈迹,破得几乎照不出人影。
我用手拢拢没洗的头发,分成两股紧紧地扎成辫子,辫尾再扎上范妮送我的棉线。
梳洗完毕后,我认真端详着镜中的自己。
在没洗澡的情况下,收拾得再干净也只能这样了。
镜中的我脸色苍白,神情严肃。
早餐我几乎没怎么吃,只吃了点羊奶做的野稻布丁,还有格罗特先生昨天采来的枫树糖浆。
今天白天可以离开这间漆黑难闻的小屋了,我简直感觉松了一口气,不禁抱起哈罗德转圈圈,跟小杰拉德开玩笑,又把我的野稻布丁分给梅布尔吃——小姑娘才刚刚开始正视我的目光。
格罗特先生拿着小刀在泥地上给我画了张地图:从车道出去,从你进来的地方左转,一直走到三岔路口,然后穿过那边的一座桥,一直向前走到乡村公路,大概半个小时吧。
他没有把午餐给我,我也没有要,只是偷偷地把昨天做晚饭时煮的两个鸡蛋塞进了外套口袋。
索伦森先生给了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某位波斯特先生会开车送孩子们去上学。
他会在早上八点半抵达那个拐角,下午四点半送我回来。
现在是七点四十分,但我已经准备出发了:在街角等车总比误车强。
我蹦跳着跑过车道,急匆匆地上了路,在小桥上流连了片刻,俯视着水中倒映的天光。
黑漆漆的水面上,天空的倒影仿若倾泻的水银。
岩石周围泛起万千白色的浪花,树枝上寒冰闪耀,霜花在枯草上结成一张熠熠发光的网。
常青树上覆盖着昨夜落下的小雪,就像一片圣诞树林。
来到这里后第一次,我被它的美打动了。
车的踪影还没有见到,耳边先传来了隆隆的车声。
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汽车在离我大约二十码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只好沿路跑回去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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