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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艇拖着大飞艇回岸,志鹏和大头胜被五花大绑,押进边防队的看守所,分开审问。
翌日,边防队把志鹏他们转交飞川岛派出所处理。
由于牵涉到命案,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给江城市公安局,志鹏和大头胜被关在江城市第一监狱。
经过江城市公安局查明:酒鬼原名是李开杰,飞川岛渔业大队的渔民,舢板上的壮汉叫李开胜,与酒鬼是同胞兄弟,是当地的农民。
李开胜冒充民兵营缉私大队,纠集一伙同乡企图打劫来往的走私船,来一个黑吃黑,意想不到,遇到武功高强的小青年,把自己打得几乎沉到海底,东西没有劫到手,还惹下官非。
李开胜等一伙人交给台县法院处理。
酒鬼李开杰的老婆长得风骚,正红杏出墙,与同村的一个贩卖咸鱼的万元户勾搭上,听见李开杰被人踢下海,现在尸首也找不到,心里禁不住一阵兴奋,表面装得悲悲戚戚,整天哭哭啼啼。
她去大队的队部办理李开杰因公死亡的手续,经过大队党支部讨论决定:李开杰与走私分子搏斗,英勇牺牲,追认为革命烈士,报公社党委批准。
大队发放了200元抚恤金给李开杰的老婆。
酒鬼李开杰都成为革命烈士了,是志鹏把他推下海变成革命烈士,这个故意杀人的大案,想逃过一劫,太难了。
壮汉李开胜的口供,指证志鹏故意把李开杰推下海淹死,大头胜的口供,证明李开杰是喝醉酒,为了向前攻击志鹏,不小心掉下海的,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上两份证供不予采纳。
壮汉与酒鬼是同胞亲兄弟;大头胜与志鹏是走私同案犯,属于无效证据。
跟着壮汉一起冒充缉私大队同伙的口供对志鹏一案是中性,当时浪比较大,小舢板摇摇晃晃,他们看不清是酒鬼不小心掉下海还是被志鹏推下海。
边防队巡逻艇是酒鬼掉下海以后才过来,边防战士提供的口供对志鹏故意杀人案不起作用。
现在最关键是第三人的口供。
当时渔船上有五个人,四个人的口供讲看不清谁是谁非,但有一份口供对志鹏极其不利,这个人叫程富贵,他是酒鬼的同事兼好朋友,但没有亲属关系,他说亲眼看见志鹏推李开杰下海,头碰撞舢板的船舷坠入海里。
经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合议庭商议,裁定刘志鹏故意杀人罪成立。
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志鹏参与走私,属于从犯和初犯,罚没非法所得550元,判劳动教养三个月;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庭听审的志鹏母亲当场晕倒;周师傅老泪纵横,十分悲伤。
大头胜虽属从犯,主犯是香港的马哥,但多次参与走私,被判劳动教养半年,罚没非法所得6000元。
一审结案,志鹏被关进江城市第一监狱的死牢,脚锁上沉重的脚镣。
交了罚款550元,家里实在是没钱请律师协助上诉。
志鹏请狱警拿来纸和笔,亲自写上诉状,在规定的时限前上交了。
一个多月以后,二审结果出来,维持原判。
要对重大的刑事罪犯从重从快处理,使打倒四人帮以后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起来,这是市领导的雄心壮志。
志鹏的日子已经无多了。
他拖着沉重的脚镣,站立在铁窗前,透过粗壮的窗铁枝,看着蔚蓝的天空,想起晕倒在法庭上的母亲;伤心欲绝的师傅,志鹏心如刀割,更多是愤愤不平。
自己根本就没有杀人,是酒鬼不小心掉下海,老天真是不公,没有开眼啊!
十九岁就要走到人生的尽头,有很多事都没有去做,一家人蜗居在豆腐般大小的房子,要靠自己去努力改变,但没有时间了,真是死不甘心。
他站着死牢里一整天没有坐下,晚上,觉得很困,躺下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鹏仔哥,鹏仔哥,”
耳边传来柔和、甜美的女孩子声音,志鹏张开眼一看,一位穿着金黄色丝绸长裙的少女出现在眼前,她皮肤白晢,身材苗条丰盈,两腿修长,脸若桃花,圆润的鼻梁,弯弯的柳叶眉下一对秋水盈盈的大眼睛深情地看着自己,
“鹏仔哥,你还认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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