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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减速!
别顶到我!
我前面那辆越野里是个女司机!
她特么俩倒车镜都扣着,开着雨刷打着左转向灯,一个劲儿地往右靠,我实在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所以秦璐在这条路上无敌了。
一路有惊无险地到达了坐落在远郊的黑通监狱,凌阳战战兢兢地踏上坚实的土地,恍然升起一种再世为人的幸福感。
拧开瓶盖,仰头将一瓶纯净水喝了个底朝天,凌阳才稍稍平复了心情。
凌阳不无报复心态地讥讽秦璐道:“人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小鸟依人柔情万种!
我看你这种闷声作大死的混不吝脾气,简直就是下水道里的水做的!”
秦璐愕然:“我怎么了?”
“你怎么了?”
凌阳指着车窗比比划划道:“车窗上了雾气,如果是别的女孩子,一定在用手指在上面美美地画出个心啊箭啊千纸鹤什么的,你再看看你,二话不说从靴筒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在上面划出S.B两个字母,有你这样性格的女人吗?我以前真没见过,你能不能推心置腹地跟我说说,你来地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还不是给你取的小名儿!”
秦璐不屑地白了凌阳一眼,一只被迷彩服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大长腿从车门内探出来,厚牛皮猱制的大头高帮皮靴重重踏在地上,扬起淡淡的灰尘。
秦璐今天的打扮很有美国大片《敢死队》的硬汉风格,不过更衬托出女人的野性美,低腰迷彩裤露出一丝若隐若现的人鱼线,高帮战术皮靴,军绿色跨栏背心,堪堪掩住精致浑圆的肚脐,一副遮盖住小半张脸的硕大蛤蟆镜,此刻已经被秦璐推上去当做发卡使用,拢住了一头飞扬的青丝。
自从被眼前这个狠毒的女人用计,骗进太平间里被吓掉了半条命后,凌阳就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对秦璐敬而远之,而且是能离多远离多远,最好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带刺的玫瑰花虽然娇艳,扎了手也是会化脓的,搞不好还要截肢,凌阳可没有为了一个女人,甘愿做风流鬼的觉悟,于是对秦璐避如蛇蝎,不敢再随便造次。
偏偏秦璐就喜欢没轻没重地挑逗凌阳,看着凌阳心痒难熬,偏又不敢靠前的样子开心不已,一路上不断撩拨,把凌阳弄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差愤然跳车躲避不迭。
车子快要行驶到黑通监狱的时候,秦璐终于断断续续地将自己的全部计划和盘托出,不过却遭到了凌阳的坚决反对,认为这个计划几乎疯狂到痴呆,也不知道秦璐到底受了什么刺激才会想出这种损主意,不过在秦璐从靴子里拽出匕首耍了两个漂亮的刀花后,凌阳知趣地闭上嘴巴,一头冷汗地满车找安全带往身上绑,因为秦璐由于精力不够集中,车子几乎是贴着道旁深沟边松软的泥土一路飞了过去,差点出现交通事故。
在秦璐眼神的威逼下,凌阳完全忘记了小学老师教育自己威武不能屈的名言,像只温顺的小绵羊般,乖乖地走进黑通监狱的大门。
看起来秦璐事先已经将关节完全打通,秦璐在车上打了个电话,监狱里便施施然走出一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两套狱警的衣服交给两人换上,制服上胸牌肩章铭号俱全,一看就知道货真价实。
二人在车上匆匆换好衣服,在那名狱警的带领下,经过重重岗哨关卡进入监狱内部,凌阳一路上看到不少即将刑满释放的囚徒,被安排在看守相对松懈的外环院子里,整理花坛和草皮。
狱警见怪不怪地解释着,说这些囚犯都是还有不到一月的时间就能释放,所以放出来做一些力气活儿,弥补狱警人手的不足,那些囚犯当然不会兴起逃狱的愚蠢念头,反倒将并不繁重的工作做得津津有味,提前享受着难得的自由空气。
按照秦璐的计划,两人这次来黑通监狱,是为了见一个计划中比较重要的棋子人物,也就是两次被凌阳送进监狱的逃犯哥哥。
逃犯哥哥名叫靳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打手、恶霸和抢劫者。
靳凯从小在荆阳市福利院长大,十二岁的时候因为不满于分到较少的糖果,将福利院的阿姨刺成重伤,畏罪潜逃到邻近的东港市,流落街头一段时间后,被当地的一个犯罪团伙控制,装扮成残疾儿童被扔到大街上乞讨。
那是靳凯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
只有十二岁的靳凯因为营养不足,身体极度虚弱,每日在街上乞讨来的钱,全部落入在旁盯梢的小头目手中,只有偶尔有好心人扔给他的少量食物,能够维持住他瘦弱的身体不至于彻底倒下。
在这几年里,靳凯学会了隐忍。
他每天拼命地乞讨,主动将钱款送到小头目手里,晚上回到被监视的居住地点后,更是不遗余力地给团伙中有头有脸的大佬们打洗脚水,倒痰盂,打扫屋子之类的杂务干了许多,终于获得了大佬们些许的信任,给了他一部分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食物也渐渐丰盛起来,有时候甚至会给他烟抽,或者把跑腿买酒剩下来的零钱赏给他零用,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下,靳凯如同狂风暴雨中一株摇摆不定的细嫩植物,一天一天坚强地成长。
靳凯十六岁那年,已经成为团伙老大手下第一号得用的心腹,老大最常交给他的任务就是到远一些的市县去寻找流落街头的小孩子,带回来作为生财的工具。
那时候人体器官买卖还没有兴起,所以孩子们不会受到死亡的威胁,就是乞讨的时候装成残疾人要费点力气,如果你足够听话,就可以维持温饱,如果想着逃走的话,狠毒的团伙人员就会将你真的殴打致残,说不定哪天就会在乞讨的路上暴毙身亡,凄惨无比。
两年后,靳凯抓住了一个难得的良机。
有一次社团里几乎所有的大小头目成员秘密在一起聚会,舌绽莲花的靳凯穿梭于酒宴当中不住劝酒,团伙的老大、一个外号叫做耍猴人的家伙喝得酩酊大醉,拍着靳凯的肩膀夸他够机灵,够上道,准备带着他南下放开手脚大干一场的时候,靳凯手中的尖刀毫不犹豫地插进了耍猴人的胸膛,然后猛然抽出,带出的一大蓬滚烫的鲜血溅得靳凯满头满身,加上满脸的狞笑,如同地狱里出逃的猛鬼般骇人。
没等到各个元老级的头目们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无数把雪亮的尖刀已经架在他们的脖子上,这些看起来懦弱无害的袭击者,全都是靳凯平日私下里苦心培养的心腹,一些为了摆脱凄惨命运甘于铤而走险的乞儿。
靳凯最终没有杀掉这些该死的人贩子,因为那个年代虽然法制管理比较松懈,黑帮火拼层出不穷,不过如果出现了伤亡过多的重大刑事案件,还是会力追到底的,靳凯不敢做的太过火,只是吩咐手下将这些南方佬挑断了手筋脚筋,看押着送上了南下的列车了事。
从那一刻起,靳凯终于走上了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灰色道路。
最重要的一点,也是靳凯为什么能如此快速崛起的原因,这个原因只有靳凯一个人知道,从来都没有说给第二个人听过——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和试验,靳凯惊喜地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像科幻电影中的主角一样,隐隐约约有着预知一小部分模糊未来的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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