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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顾千寻却并不喜欢提起以前,以前她是爸爸**坏的千金大小姐,有傲人的家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现在,她只是一个用婚姻作为筹码以拯救顾氏的刚刚从监狱里面走出来的女人,以前哪些光环她已经受不起,或许是一种痛恨,所以顾千寻不喜欢别人提起,心中快速闪过一丝厌恶,顾千寻朝着男人浅淡的笑了笑,“我还有事,失陪了。”
“一点血都见不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男人忽的说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顾千寻只微微一愣,暗骂自己时运不济,遇见了一个神经病。
男人见她头也不回的走开,淡淡失落之后笑骂一句,“还是这么没良心。”
站起身,快步跟了出去。
“顾千寻!”
男人三两步追上去,拉住顾千寻,低吼,“你真的对那句话完全没有印象?你真的一点都不认识啊?”
“放手!”
顾千寻使劲甩开他,“我为什么要对那句话有印象,我又为什么要认识你?你以为你是谁?”
人行道的灯正好红转绿,顾千寻不打算理这个奇怪的男人,随着人群就想过去,而对面恰好是中心医院,男人立刻跟上去,不顾顾千寻的挣扎,拉着她就往反方向走,一边恨铁不成钢的骂:“那个男人都那样对你了,你怎么还这么傻呼呼的贴上去!
我早就说他们沈家没有一个好男人你不听,以前沈逸生背叛你就害你坐了一年多的牢,现在呢,他们是不是要害死你才甘心!”
顾千寻被迫被他拉着走了老远,男人的脚步大,顾千寻跟得踉踉跄跄,还好因为太久没穿高跟鞋不习惯,今天出门的时候特地穿了平底鞋,要不然她不得像顾千玲一眼扭到脚才怪,顾千寻一边不着边际的乱想,一边使劲挣扎,“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那么多事,你放手!”
男人的手劲特别大,顾千寻觉得手都要被捏断了,挣扎的更厉害,“我叫你放手啊,好痛。”
男人这才发觉自己用力过猛了,连忙松开手,顾千寻看着手腕上的的淤青,痛得直抽气,转身又想走,男人想再拉住她,但想到她手上的伤,连忙停手,快步走到顾千寻面前挡住她,固执的说道:“今天不管怎样,我都不会让你回医院的!”
男人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嫁给沈逸弦,但是沈逸弦刚才那么无视你,就看的出来他其实不喜欢你,你何必这个时候去自讨苦吃呢!”
“你都在说什么?我哪里是要回去?我是不想看见你这个神经病!”
顾千寻不敢碰手腕,怕稍微碰一下就会痛得抽气,这个不认识的男人简直就是神经病加暴力狂!
顾千寻激动了,可是男人却突然淡定下来,十分自然的拨了一下金边眼镜,“我不是神经病。”
“你不用说了,所有神经病都不会说自己是神经病,不管怎么样,我不想看见你!”
顾千寻毫不留情的打击道,这个男人根本就是一个徒有其表的家伙,明明看起来是一副极有学问的样子,可是这一说话,一动作,就完全破功。
“不管我是不是神经病,但是你的手,我觉得有必要去医院看看,至少要擦一些去淤消肿的药膏才行。”
男人淡定的提议,换来顾千寻一个白眼,这些伤可都是他造成的。
“跟我来。”
男人拉起顾千寻的另一只手,这次动作很轻,顾千寻本想甩开,但想到手上的淤青就放弃了,谁知道她这时候反抗,这个男人会不会又把她的另一只手也捏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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