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齐夏去找云逍遥的时候发现一班被围绕的水泄不通,他好难得挤了进去,就看见坐在云逍遥身边小兔子的少年。
说起来这个少年也是一个倒霉人,和齐夏一样,在寝室换衣服被室友发现了身份,这个倒霉的少年因为训练的时候对自己太过苛刻了,结果昏倒在地上,被一起训练的室友抱回去,顺便换了身衣服……然后,没有虫纹的上身一下就暴露出来了。
官方经过详细的调查后,判定雌虫没有过错,属于正常保护同学,同时也保留了雄子在战斗学院的学习资格,只要雄子两年后的考核通过,被发现身份的雄子们依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
关键就是雄子的身份消息走漏,引来了大批的雌虫的观看,给雄虫造成了麻烦。
而名为崚镜的雄子,似乎看中了云逍遥,几番都利用身靠近云逍遥,并且一找到机会就撞进去云逍遥的怀中——虽然每次都被云逍遥躲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似乎不愿意放手了,放学后还紧紧抓着云逍遥的手不放。
“外面好多人,我怕。”
崚镜紧紧抓着云逍遥的手,声音楚楚可怜。
云逍遥平常够躲着这名雄子了,只要一见面必定绕路走,可不知对方怎么就认定了他。
云逍遥在感情上从不拖泥带水,既然已经有澜云了,他自然不会和其他虫族有暧昧,平日里除了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很多时候他都和虫族们保持距离。
他喜欢澜云,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破坏两人的感情。
礼貌得体但又有淡淡的疏离,云逍遥拒绝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不会再接受任何人。”
课室里并没有多少人,很多人都不敢随意靠近,都聚在两人两米之外伸长颈子侧着耳朵来听。
崚镜立刻收起了泫然欲泣的模样,“他有什么好,他有我厉害么,还是有我年轻了?”
一改之前柔弱的模样,此刻反倒有些咄咄逼人。
棱镜自然有自傲的资本,他是一名雄虫,样貌也是很好的,身体健康,学习刻苦。
若无意外,以后会顺利进入军部,毕竟,他的成绩在雌虫里面也是不错的。
“你不过是雌虫,我答应你,只要你当我的雌君,我以后只有你一个雌君。”
棱镜很喜欢云逍遥,他自幼就明白,要想得到想要的一切,就要靠自己努力。
他和别的雄虫不一样,所以他在官方训练的时候坚持下来了,即便顺利进入学院,他也不曾放松过。
仿佛担心云逍遥会拒绝一般,棱镜又继续说道,“你既然还在上学,那你一定还没和别人定下来,不妨考虑考虑我,别的雄子不一定能比上我,我以后一定能进入军部。”
“我也能给你幸福。”
棱镜握了握拳,十分有自信。
“好,期待你能够进入军部。”
云逍遥微微一笑,不置一否。
那名雄虫的拼命劲儿他看在眼底,竟然因为练习强度过大而昏过去,否则也不会让人发现,这样目标明确而且不放弃的人,进入军部想必不是太难,特别现在澜云有意改变雄虫的想法,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地位,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能幸运的得到许多后人辛苦追求不到的东西。
澜云已经在各个军团空出一些位置,如果有适合的雄虫,就让他们进去。
“只不过我还是那一句话,我心底已经有人了,并且不打算背叛恋人。”
云逍遥轻轻推开对方的手臂。
围观了这一场小风波的众人都被崚镜这么大胆的表白所惊,一名体格强悍并且不服输、很有拼劲、十分专一的雄虫,是所有雌虫的梦中情人呀,雌虫们心底立刻有了想法,一定要在雄虫面前露露眼,至少还有个希望让雄子看到自己。
齐夏和云逍遥一起离开的时候惊了一把雌虫,两人肩搭肩十分熟稔的模样,这、这说好的前五见面必定一番争斗呢,说好的齐夏大战云逍遥呢?两人这么友好真的好吗?
特别是棱镜,看到云逍遥竟然把手搭在齐夏肩上,嘴角挂着温和的笑意,声音如弦,“一起回家吧,澜云有事情找你。”
他只听到了前面四个字,一起回家……一起回家……回家……
那么温柔的语气!
“你们两个是雌虫!
你竟然选择一名雌虫也不选择我!”
刚才被拒绝的怒气离开又点燃,放大的声音回响在学院的走廊。
“他有什么好,他是雌虫,根本没办法满足你,而且,你们这么优秀,帝国是不准许你们一起的!”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