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放学回家,凌冰依就看到殷野悠坐在客厅里,他应该是在等她,他脸上得表情很阴郁,大概她又做了什么事情让他生气了吧。
有了前车之鉴的凌冰依,不敢再得罪他,于是,她乖乖的上前,叫了一声,“殷先生,我回来了。”
殷先生?从来都是你啊你这样说话的凌冰依竟然开口叫他殷先生,这让殷野悠听了之后,还真是觉得不习惯。
“你叫我什么?”
殷野悠听得很清楚,可他就是要挑眉再重新问一次。
“我想以后,我还是跟陈管家还有王师傅一样,叫您殷先生吧。”
她不是他得家人,她只是寄养在他家,他让她过了十年得公主生活,够了,真的已经够了,她不能再那么没规没矩的叫他的名字。
当殷野悠露出更阴郁得表情的时候,低着头的凌冰依还不知道危险在朝她慢慢的靠近。
“有胆再叫一次,试试。”
殷野悠站起来,一个跨步就跨到了凌冰依的跟前,他单手捏住了凌冰依的下巴,眼底深处,是簇动燃烧的火焰。
殷先生!
三个字,从她的小嘴里蹦出来,让他觉得要多不舒服就有多不舒服,怎么?他们才亲密的腻在一起,她却要在嘴上,跟他疏远了么?
他在生气,而且很生气,为什么以前,她就没有发现,他竟是这么一个容易暴怒的人呢?
“我……我不敢了。”
凌冰依低眉顺眼的应着,正好应了那句俗语,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凌冰依的低眉顺眼并没有换来殷野悠开口让她回房间的话,殷野悠挑眉专注的看着她,凌冰依今天表现的太过乖巧,虽然,一直以来,凌冰依都不曾抵抗过他什么,从来都是,他说什么,凌冰依就听什么,但是,今天,他还是从凌冰依的身上察觉了一丝不太正常的信息。
“我不是替你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吗?身体好了吗?就这么不听话的跑去上学?”
三天没见她口中的王子,是想他了吧?殷野悠怪异的想着。
哼,王子,在他眼里,那不过就是一个小屁孩儿罢了,却被封上王子的称号。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就要高考了,我只是想,再抓紧这最后的时间去看看书,如果您不想我去学校,那我明天让王师傅送我到学校去把书拿回家来看,可以吧?”
殷野悠放开她之后,凌冰依又把头给低下去了。
只要她明天可以离开殷家的话,她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好啊,那你回房间洗澡去吧,马上就开饭了。”
殷野悠终于开口让她回房间了,凌冰依撒腿就跑了,看她落荒而逃的样子,殷野悠的心里还真不是个滋味。
从前的凌冰依是一个多会缠他的丫头啊,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也知道,经过了那晚之后,他不可能再要求凌冰依像从前那样对他,扪心自问,他也不会像从前那样对凌冰依的,她十八岁了,他该慢慢的让她知道,她即将要付出的代价。
她不可能永远都是住在他为她建筑的那座象牙塔内的公主,而他所承受的那些痛苦,从现在开始,他要一一地从她的身上讨回来。
而第一件事,他就要让她爱上他,从爱上他开始。
清晨,本来睡眠就浅的殷野悠,听到房门外一阵细细索索的声音,他冲到门口,侧耳倾听,听到的是凌冰依踮着脚尖下楼而发出的很轻很轻的声音,如果不是听觉能力特别敏锐的人,是根本就听不到的。
他没有开门跟下去,而是直接去他房间外的天台那里,他环抱着胸,看着凌冰依一路鬼鬼祟祟的朝大门跑去,然后大门外出现了两个人,一个就是那晚在他家大门口公然亲吻凌冰依额头的小子,另一个女孩儿就应该是凌冰依时常提起的好友,叫什么林小柔的。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