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二章——侍女春桃
那个女子睁大一双凛然生辉的大眼睛,定定地望着铁峰,只见她柳眉倒竖,神色一怒,咄咄逼人地说道:
“无论你家马车是否故意,可你府马车,将我主子的马车溅得如此难看是事实,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道歉,而并非在些争这一长一短?”
一边说,那女子一边气哼哼地说道:
“一介男子,和女子一般见识,真真丢了你家家主的脸!”
铁峰本来就不想和这个女子一般见识,可万为料这女子竟然得寸进尺。
他一个大男人家家的,拳脚功夫,可算是擅长,这言辞之间,哪里有这女子如此锋利?此时,被这女子一激,顿时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淡淡的女声:
“我家马车飞起的泥点,溅了贵府的马车,原是我们的不对,这事,确实应该由我们来道歉!”
随着话音,走出一个年约十岁左右的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乍一入对方的眼,就令对方生生地呆了一下——一对清澈明亮的瞳孔,两道弯弯的柳眉。
随着她浅浅淡淡的话音,嘴角便漾起了一抹笑,她长长的睫毛,也开始微微地颤动着。
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这个女子,虽然年纪还小,可是,单单看现在,已经是个十足的美人坯子!
这女孩儿,当然就是段青茗,只见她亭亭玉立地站在那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面前,微微一笑:
“我代表我家铁峰,和这位小姐道歉!”
段青茗的话,令对面的女子,生生地怔了一下!
站在段青茗对面的女子,年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十分的俏丽,只见她身着一件浅蓝色半旧绸缎长衣,圆脸,柳眉,一对十分有神的明眸之中,散发着要强的光芒。
本来,她望着铁峰的眼睛,双手叉在腰上,就象看着仇人一般,可此时一看到段青茗放低身段向她赔罪,她的俏脸,立时涨了个通红,回过头来,看到铁峰,又恨恨地瞪了一眼:
“哼,看看你家小姐的样子,才象是赔礼道歉嘛,还不好好地学着?”
铁峰看到段青茗下车,顿时一阵尴尬,他的脸红了了,小声说道:
“小姐,这都是铁峰的错!”
段青茗微微一笑:
“都是一家人,不用如此多礼!”
一番话,说得铁峰心里一阵感动,再也说不出任何话来!
要知道,铁峰陪在段正的身边已经十年有余了!
为将之时,他是一军的先锋,为段正出谋划策,归府之时,他便是段府最忠心的侍卫长,兼段正的贴身随从,所以,早将段府,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样!
却不料,这种感觉,却被段青茗看穿了,这令他感动之余,不由十分承段青茗的情!
段青茗看到马车之后,已经又多了两辆马车,山道被阻,所有的马车都没法过去,有些人,已经急了!
段青茗朝着那女子微微一笑,说道:
“这位姐姐,不知道可否请你家马车稍移,我们先将马车错过,好让后面的马车通行?”
段青茗好听的嗓音,以及她雍容的气度,都令这女子心折。
再看看马车上的标记,明显的,是段将军府的座驾。
而看铁峰的样子,在府里地位应该不低,他却对段青茗毕恭毕敬,想来这段青茗在府里,一定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可这个贵家女子,却无丝毫的架子,在段青茗的微笑之下,那女子面上一红,叉在腰上的手,也放了开来,低声说道:
“叫奴婢青桃吧,奴婢这就叫马车让路!”
段青茗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说道: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