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淮易轻笑一声,附在她耳边道:“你就是爱嘴硬。”
明笙呼吸不匀地伏在他肩上轻喘,脑子里预想的回绝不知被雨水冲刷去了哪里。
这个任性的,会逼她跟他一起淋雨的人,会带给她的人生许多风雨。
可是她根本不想逃。
她闭着眼想,骤雨疾风,都来吧。
哪怕重蹈一万次覆辙,只要有过欢愉的此刻,就在所不惜。
不知过了多久,她身子在寒雨中微一哆嗦。
江淮易终于放开她,说:“先回去?”
明笙略显僵硬地点点头。
江淮易捡起地上的伞,把摔折的伞骨拨正。
他单手替她撑着伞,一手攥着她的手指,自然地往回走。
跨进明夜的时候,里面短暂的庆祝会已经结束,工作了一天的服务生们各自回家,只有秦沈留到了最后,在检查电路。
他看见明笙带着人来,愣了一下说:“怎么淋成这样,要不要烧壶开水……”
“没关系。”
明笙朝他微微一笑,“下班吧,生日快乐。”
秦沈又是一愣,说:“……谢谢笙姐。”
江淮易轻车熟路地牵着她上楼,面不改色道:“你雇的员工对你挺殷勤。”
他自己顿了顿:“也对。
你这种放假一晚上给人过生日的老板,谁都喜欢。”
明笙说:“小沈家里条件不好,十六岁的男孩子出来打工,很少有地方要。
如果不是我这边给他位置,可能他就去做……”
“我不关心这些。”
他拧开门把手,宾至如归一般,第一秒就开始解衬衣扣,边道,“人家是感激你,还是对你有想法,我都不关心。”
他几下就把湿衣服除尽,过来脱她的,侧拉链一下拉到底,他边把她从裙子里剥出来,一边说:“但是我会嫉妒……昨天是我生日,你是怎么对我的,嗯?”
明笙淋雨之后乏力得很,挂在他身上任由他把湿衣服粗暴地扯开,轻轻地哼笑:“你不是挺享受的?又是抓胸牌又是揉手指。”
江淮易看着她的眼神瞬间莫测起来。
明笙不自在地撇开脸,依旧没抵住他戏谑的声音:“关心得挺多啊……”
江淮易把手上湿成一团的裙子扔开,瞟了眼浴室的方向,挑眸:“一起?”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