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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民太多,所以检查较以往严格,无须忧心。”
孔明将我额角的碎发拨开,撩起帘子看了看窗外,小声宽慰道。
我无声地点了点头,只觉心跳急遽,紧握的双手已经将衣角都拽湿了。
方才我往城墙上望了望,守门官是个生面孔,但立于墙头的那位高级军官有几分眼熟,分明就是我那多年未见的未婚夫。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只见过曹丕一次面,而且当时还是隔着进宫为刘宏贺寿的人群遥遥相望。
但不知为何,就只是这一眼,就让我将他的模样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
若非孔明当机立断地捂住了我的嘴,刚才猛然见他出现在眼前,我差一点就受惊尖叫起来。
“莫怕。”
我对自己说,“他认不出你来的。”
十几年光阴荏苒,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会对着曹丕呲牙咧嘴扮怪相的傻公主,脱去了痴呆包袱的我气质大变,模样较幼时长开了不少,怀着身孕身材大变。
有趣的是,当初为了装疯卖傻,我特意将烟灰抹在脸颊上给刘宏唱了首现代版的《两只老虎》作为生日礼物,而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抹上了特调的脂粉,掩盖白皙的皮肤。
“这香膏可真是神奇,到底是怎么制的?”
摸摸脸,指尖细腻的触感令我忍不住惊叹。
哪怕是后世几千块钱一盒的名牌化妆品,效果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取山中青石,作窑高温,烧则成灰。”
孔明牵住我不安分的手,免得我将他好不容易打造完成的妆容抓花,“此物伤身,因此只能应急,不可常用。”
“真可惜。”
我遗憾道。
昨晚洗脸时,我折腾很久还是觉得脸上盖了一层薄薄的膜,怎么都洗不干净。
孔明微笑:“若无此缺陷,此物必遭女子哄抢,千金难求,仲达便不会如此大方了。”
“这是司马懿送的?”
我惊讶道,“他连制膏都会?”
难道古代的名士都这么多才多艺吗?
“哪劳他亲自动手。”
孔明摇摇羽扇,好笑道,“司马氏累世积累,家学渊源,便是一个不起眼的仆从,也身怀绝技。
这盒膏,就是他家专门负责脂粉香料的丫环调制的。”
这便是世家的底蕴。
怨不得魏晋风度后来成为了率真自然、超然物外、固守本心的代表,从竹林七贤的肆意酣畅,到陶渊明的“性本爱丘山”
,究其源头,都是因为坐在龙椅上的司马族人对清谈、诗酒、风雅的偏爱和纵容。
虽然后期发展成了误国的恶习,但不得不说,如果司马家氏审美低下,缺乏对气度风流的追求感知,两晋绝无可能在文学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当然,这一世有刘曦这个异数在,风光一时的司马氏想必再也不会有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了。
而曹丕,也永远不可能代汉称帝,成为魏高祖。
时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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