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身后没人再追,郑府今天又是人多且杂,过了二进院落之后,唐松带着水晶挺顺利的出了郑府。
停下脚步,唐松转过身来。
跟在他身后的水晶气喘吁吁,盛夏再加上这一阵儿急跑,小丫头额头上不断有汗珠滑落,她脸上的妆容本就是往丑里画的,再被汗水一冲,简直就成个花脸猫了。
很凌乱,但也真是……很可爱呀!
看着流云裙少女这般模样,唐松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一笑,心里原本存着的火气也随之烟消云散。
唐松一手扶着水晶的下颌,一手掏出身上袖着的汗巾将少女脸上的汗珠并那些个胭脂水粉擦了个干干净净。
水晶一动不动站着,任由唐松擦拭。
这时,路边有一对挎竹篮卖胡饼的母子经过,那位母亲看到这一幕,扭头过去对身边跟着的儿子道:“你看人家这兄长对妹妹多好,回去也学着点儿”
恰在这时,唐松已经擦完,小丫头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那明显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看着水晶的眼神居然有些躲躲闪闪起来,口中嘀咕道:“要是黑妞儿也有这么好看,我肯定会对她好”
娘俩渐走渐远,不过那小子委实不太老实,边走边还不断的扭头偷瞥水晶。
水晶感应到了,猛的转身过去。
那半大小子偷瞥的眼神儿正好撞上那一双点尘不染的孔雀眼。
“啊”
,半大小子脚下一个趔趄,敦敦实实的摔了一跤。
“咋了?”
“没……没咋,地上不平”
“放屁,这儿可是清化坊,地上还能不平?都这么大人了还是冒冒失失的,看你以后咋说媳妇儿”
……
……
母子俩走远,唐松忍不住又是一阵儿哈哈大笑,心中感觉甚是松快。
水晶无言转回身来,扬起手向唐松递过来。
她的手上依然挂着那一小罐儿抱芋羹。
看到这个,唐松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刚才那有惊无险的一路狂奔,想要说她两句,猛然又想起之前分明是自己先说肚子饿了,然后才有少女闲庭信步的一幕。
哎……这还怎么能说她?又怎么忍心说她?
脸上露出由衷的和煦笑容,唐松一手接过羹罐儿,另一手将水晶头上早就歪的不成个样子的小帽儿摘了,在头发上使劲揉了揉,只把少女那挽成小厮般的发髻揉的乱糟糟的。
“走,咱们吃大餐去!”
……………………
封建时代里无论哪一个王朝,无论哪一座城市,要说知名度最高,最受城中百姓关注的人是谁,青楼花魁即便不是第一,也绝对能数进前五。
郑府寿宴后,新老两大花魁之争的结果很快便传的沸沸扬扬。
大陆争霸,狼烟浩劫,群雄逐鹿,谁主沉浮?江山如画,美人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数风流人物,还看天骄...
她,只是庶出之女,阴错阳差的一场招亲,令她成了他的太子之妾。他与他,本似兄弟手足,却因权位女子,几近陌路。一片痴心真情错付,权势利用之下,她死里逃生,挥剑暂断前缘,却难割舍心中早已扎根开花的情愫。她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之尊,却铭记着患难之时乞讨渡日的时光。命运捉弄,情意难舍,午夜之时,到底是何人悄然入梦。...
本书写的不是江湖,而是平平常常扎扎实实的人。所谓江湖儿女,英雄本色,那只是在黑暗来临时,他才自长空里划出精锐灿亮的光芒。只有在死色里,他才激出活意。所以,没有绝境,就没有兄弟没有凡人,江湖也一样不可能存在。...
...
拾荒者在垃圾场发现一块残肢,经过DNA比对与五天前失踪的某男相吻合,经过追查,半月前某男进入一幢高层公寓,凶手已锁定,但是在凶手家里并没有发现死者尸体。公寓门前有监控摄像头,单元门内部有门卫看守,门卫上方有一摄像头,一楼电梯旁边有一摄像头,电梯内部有一摄像头,每个单元仅此四个摄像头。经过排查,只有男子进入公寓的画面,并没有男子走出公寓的画面。最近五天的监视画面内也没有凶手手提异物的画面,甚至凶手进出公寓的时候都是穿着T恤短裤,根本没有隐藏死者残肢的地方。那么凶手是如何把尸体运送出去的呢?...
一个不足百人的普通弹丸小公司,却有富豪明星高官总裁空姐名模等等社会名流挤破头的想要应聘进来,并最终掀起一浪浪的打工狂潮,这都是因为这家公司里有个牛比的神秘员工高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