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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间,晚上九点四十。
城市的电力系统还在维持正常运转,街上的丧尸数量明显增加,而且看起来活跃度比白天要强很多,更要命的是,丧尸们似乎开始感到饥饿,不再像白天那样无目的地游荡,而是开始鼻孔朝天,嗅来嗅去。
看不见的角落里,不时传来猫狗的惨叫声!
丧尸的食物,首选是鲜活的人类,其次是动物,再次才是同类的血肉。
这是我从资料中看到的,由于几乎同时感染,所以幸存下来的人类屈指可数,才没有发生人类与丧尸的大规模战争,但这也意味着只要我和暖暖走上街道,就会被至少数百头丧尸给盯上!
我从内衣店的气窗退了回来,有点泄气。
暖暖和白杰正在将数条床单系在一起,做成绳梯,准备从气窗垂下去。
我摒弃了那把不太合手的菜刀,换成从超市的体育用品区选的一根结实的棒球棍,橡木的还是枫木的我不知道,不过八百多块钱的,是里面最贵的。
我现在觉得,对付丧尸,还是这种钝器来的比较实在,即便不能打破丧尸的头,巨大的冲击力也会震伤它们的大脑,造成丧尸进入短时间的“休克”
状态,这样对于我们摆脱丧尸是极为有利的,不像用菜刀,不仅攻击距离短,容易遭到丧尸反击,而且刀还容易陷入丧尸的脑袋里,拔不出来。
这完全是我从实战中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经验,搜集到的资料上可没这么写。
暖暖也换了武器,我把小锤子给她了。
“你们小心!
如果被困住了,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去救你们!”
白杰忧心忡忡地说,现在手机还有信号,可以远距离沟通。
我点了点头,率先爬上气窗,将绳索垂下地面,我的动作很轻,并未引起附近丧尸们的注意,我用棒球棍在绳索上挽了一个活节,借着棒球棍与床单的摩擦力的缓冲,从窗口慢慢垂了下去。
双脚离地还有三米多的时候,就有一头穿着睡衣的中年男丧尸发现了我,红红的眼睛放着光,张开双臂,以半跑的姿态向我冲了过来,估算了一下双方的速度,结果很不幸,在我滑到地面之前,它就已经能在那里等着我了!
我赶紧撒手,自由落体!
尼玛!
墩得脚好疼!
乓!
棒球棍不偏不倚地砸在了我的头顶,差点把我击倒!
不过我没时间缓冲疼痛,睡衣丧尸已经冲到了眼前!
迅速捡起棒球棍,我就势滚到一边,躲过睡衣丧尸的扑咬,起身抡圆了棒球棍,挥击向睡衣丧尸的脑袋!
幸亏手柄上包裹了几层布,不过即便这样,也震得我虎口发麻!
不过没想到的是,棒球棍的威力,要比小锤子大出许多,可能是因为力臂长的原因吧。
睡衣丧尸的头,在我奋力一击之下,竟被硬生生打出了白浆!
它的身体好像是拳击台上被泰森命中一记重摆拳一样,连一点多余的动作都没有,就斜着身子扑倒在了墙上!
很过瘾啊!
但我没有忘记原定的计划,趁着其他丧尸还没有彻底围过来,立马将从超市二楼生鲜区卖猪肉的摊位那边找来的肉钩子,自腰间拔出,狠狠钩入睡衣丧尸的腋下(这里有骨头缝隙,可通往肩膀上的三角肌,钩起来很结实),拖着睡衣丧尸往东边走出十来米,真尼玛沉!
不能再走了,再往前走就把我送到丧尸嘴里了!
我放开肉钩子,挥舞着棒球棍与迎面而来的三头丧尸鏖战在一起。
好吧,这么说把我表现得太过于英勇了,其实我只是用棒球棍击杀一头丧尸之后,从它们之间的缝隙中溜走了,想我当年也是百米十二秒几的选手,穿梭在这些呆头呆脑的丧尸之间,如刘翔跨栏般,不费吹灰之力!
绕着超市跑了半圈,来到超市侧面的一台五菱宏光面包车前,我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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