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见书评区的议论,我觉得有些问题必须说明一下。
首先,这是一篇种田文,我必须声明……嗯,有点儿另类就是了。
写这本书,初衷很简单,我喜欢的很多小说里面男主的私生活看的我窝火,我要虐种*马!
我要虐小三!
要虐的必须是一个成功的种*马男,而不是一个走到半路就吧唧一声自个儿垮掉的笨蛋。
太弱的对手自己就把自己玩残了,虐起来有什么快感?
彪悍的妹子敢于接受生命的试炼!
作者的变态诉求直接导致了这一场不公平的对决。
没有利益纠葛的情况下,女主大可不搭理这家伙,自己关起门来过小日子就行了,因此注定了这两个人关系不浅,也注定了女主一开始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两个人的对决取决于所掌控的社会资源,聪明和手段只在实力相差不大的时候才有用处,可惜两人纠缠的命运注定了他们拥有共同的社会资源,甚至,因为当时的社会问题,导致女性拥有的社会资源远远低于男性,这样的对决是不公平的。
不止不公平,简直是有些苛刻了。
别说是当时,就算是现代,一个宅女要跟一个在社会上行走的人斗,除了能给人添点儿堵以外,还能做什么?
既然是死局,那就只有跳出来。
建立独立于原有势力范围外的一个新的关系网,这样虽然要冒一定的风险,会吃亏,会上当,却是实实在在的在努力,而不是假惺惺的在家里蹲着说什么要守护亲人!
没有实力的人,凭什么说守护?
一个被卖掉后才被通知的宅女,连最基本的消息灵通都做不到,谈何应对?谈何守护?这不扯淡么?还是先把你自己给打理好吧!
偏偏那时候女主连自主走出来的可能都没有,这个时代的女人,是物品,仅仅是物品而已。
被卖掉也许是她的一次机会,下一次也许就是被嫁掉了。
这种情况下该回家?
嗯,我来想想女主回去能做什么啊,跟男人来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为了这个,我在某个论坛上做过一次调查,男同胞给了我三个答案,第一,养成、收了;第二,必须死;第三,共谋大业。
大家觉得这三条选哪个好?
或者回去挑拨父母跟他的关系?挑拨他老婆跟他的关系?挑拨亲戚跟他的关系?甚至,勾搭他交往的官儿的老婆,然后跟他作对?或者,干脆一刀干掉他?
你以为你是谁啊?举个实例吧,谁家都有两个糟心的亲戚,别告诉我你耍点儿小聪明就能拦着你妈不来往了,甚至拦着家里亲戚都不跟他来往了,还是你有胆子杀了他?
得了吧,我看见的实例是一次一次的原谅,一次一次的擦屁股,除非,家里有一个极为强势的人出现,彻底的掌控家中的话语权,压制他或者有本事替他收拾烂摊子。
这是一个平凡女的故事,不是一个自带魅惑技能的妖女PK种*马男的故事。
他们的关系注定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只要不是谋逆,无论他做什么,就算男人杀了人,女主再不情愿都得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去帮他毁尸灭迹。
若是女主只盯着后院的一亩三分地,整天跟自己家人斗,她还是趁早自挂东南枝得了,墓志铭上就写生的窝囊,死的憋屈!
这样的两个人就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对手,还对决个毛啊!
所以,女主的眼界需要广阔一些,她必须走出来,撇开那个男人,活出自己的精彩,并且帮助家人脱离这个阴影。
这不是逃避,这是勇敢!
别让我再看见骂女主二的,要骂,说出理由来,否则我就当你无理取闹。
不能再多说了,再说就剧透了,以上。
PS.这不是一个憋屈的故事,金手指会适度,不会出现女主当官啊,结交高官皇子或者一群人莫名其妙爱上她之类的情节,这会让俺觉得前面都白写了……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