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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步到位(第1页)

有时候你若想讲一个故事,首先要先讲另外一个故事。

明末清初的浪荡文人袁枚写过一部中短篇小说名叫《唱歌犬》,收录在《子不语》之中。

没错,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不语。

袁枚和蒲松龄是著名的写鬼二人组,多数人对蒲松龄比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斋志异》多次被搬上荧屏,为观众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么样。

他的小说大多不太适合搬上荧屏,比如今天所要说的《唱歌犬》。

故事发生在长沙,年代不详。

在长沙有两个人经常带着一条奇怪的狗表演赚钱,这小狗会唱小曲,也会说话。

但是这只狗长得很是奇怪,说“前两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

,更吓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县令荆公遇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

(元芳你怎么看?)

县令撒谎要自己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回去。

然后分开审问。

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县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县令:和你的两人都干嘛呢,平时?

唱歌犬:他们白天带我卖艺,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过夜,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

县令:仔细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见他们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

而且我还看见船上看见有个老人躺着,死活不知。

县令一听立马觉得不对,依照这个尿性,这是一个大案子。

县令的直觉果然没错,后来把两个人一审问,他们就招了。

他们就是人贩子加假乞丐。

根据他们交代,唱歌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

先用烂药敷在身上,皮尽脱;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上……然后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

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说做成这个唱歌犬,不知残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来小孩后,让他们挑一个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状将他们打残,出去要钱……

——————分————割————线——————

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却是做了不少。

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心里阴暗面的疯涨,而且没人可以阻挡。

十四郎是幸运的,在挑完木偶的当晚就被捣毁地下假乞丐团伙的官府救了出来,然后被后来传授武艺的师傅收养,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又或者说他是不幸的,亲眼看见妹妹惨死在人贩子手下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他才五岁。

五岁的小孩能干些什么?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埋下,以眼泪做水,用心浇灌,夜夜疯长。

虽然他的师父告诉他,参与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当年已经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复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对亲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摇了摇头,做了那么多坏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一定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否则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师傅劝解不成,遂叮嘱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什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原因。

日益膨胀的仇恨无处压制,于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看护着薛家小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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