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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陇西风云一(第1页)

马逸是一个三十左右的汉子,因左颊处长了一块大指目粗细的红砂胎记,故而陇西人都称他为“红鼹鼠”

,鼹鼠一词略带贬义,这也说明此人在陇西边境上并不是那么受欢迎。

马逸有三好:杀人、喝酒、搞女人。

杀人者不用多说,在陇西生活的异族部落,十有**都受过马逸的欺凌;马逸好酒如命,为了美酒曾拿出千金去购买,他的家财大多败在了这上面。

说起女人,就不得不说起马逸的感情历史。

马逸三十好几的人了,到现在还无妻儿,这在秦时是非常罕见的行为。

也并非说马逸娶不到的妻子,而是他属于‘天生克妻相’的人。

他前后订了三次亲,但没一次将女人取到手。

第一任未婚妻在即将成亲的前一天突然摔了一跤,就此摔折了腿,那时候年轻气盛的马逸哪会取一个残疾之妻,当场退还了婚书!

第二任在成婚前给马逸带了绿帽,马逸一气之下杀了奸夫淫妇,为此还蹲过大牢吃过官司。

第三任是马逸爱极了的一个女人,然而这个女人红颜薄命,一场大病收了卿卿性命。

自此以后马逸再也没订过亲,也没人敢向他说媒,于是爱上了美酒妓女,至今孑然一身。

秦将王离带着长城兵团渡黄河的时侯,曾抽调过陇西、北地部队。

本来马逸也应该随同出征的,不过那时候,月氏兴兵来犯,马逸要应付月氏,所以并未南下。

现在想来,那月氏相反还救了马逸的性命,如果跟随了王离,那么项羽在巨鹿又会多收一颗秦将的头颅。

陇西很穷,这里不产粮食。

再加上秦人和羌人互相杂居,治安非常的乱。

赢子婴战项羽的时候,曾从陇西抽调了二千士卒,如今武威、天水、酒泉之地的驻兵加起来不过三千来人。

因为缺粮食,所以马逸经常向各部族‘借’,有借无还的那种借。

也幸好是冬季,西北的月氏没有异动,不然的话,就凭借这三千多人是无论如何也守不住整个陇西的。

陇西很冷,赢子婴在天水的第二天就开始下雪,那种真正的鹅毛大雪。

从早上一直下到了傍晚,地面上已经堆积了厚厚的一层。

估计也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武威的马逸也迟迟未来天水。

赢子婴到了天水,原以为终于可以过上能填饱肚子的日子了。

可等马横期期艾艾的拿出存粮一看,赢子婴等人随即无言了。

马横所谓的存粮也不过一些粗糙的黑面,而且最多只够他原本的部下吃七八天。

面对赢子婴带来的**百张嘴,马横真心是无能为力了。

黑面兑水烧开,然后弄些草根在里面,九百多匹人就这么灌了两天,马横准备七八天的粮食就完了。

赢子婴忍不住朝马横问道:“这么点粮食,纵然勉强能渡过七八日。

可吃完之后又怎么办?”

马横面色羞惭的说道:“一般来说,能渡过七八日,马逸兄就能从别的部落借来粮食,到时候就可以接济我们了。”

对此,赢子婴也无可奈何。

天水不过三百多名守军,而且一个个面黄肌瘦,连出城‘借贷’的能力都没有。

所以只有等着武威的马逸带着大部从异族的部落抢来粮食,他们才能继续活下去。

陇西的军队过得如此的寒碜,赢子婴也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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