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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骏的话题转换得如此僵硬,以至于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包括叶海龙在内的几个小混混,个个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我告诉你,是粮食,是让老百姓都有吃的!”
何骏的语气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看你的年纪,也不像当过家的模样,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知不知道一个人一天三顿吃多少饭喝多少水?穿越过来的几栋楼里少说有几百人,你不知道这么多人一天得吃多少东西?”
叶海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哪想过养家糊口这么高深的问题,全都被何骏问住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恐龙时代!”
何骏重重地点了点脚下,“人类在这里不再是食物链的顶端,而是弱小的鱼腩,离开这栋楼,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你们一没人二没枪,凭什么跟恐龙争食?连吃都解决不了,任什么让大家听你们的?凭什么让大家任由你们几个二货剥削!”
“你他娘的说什么!”
耳环混混义愤填膺,举着刀猛地扑向何骏。
何骏一不闪二不躲,一个前垫步,抬脚照着耳环混混的肚子就是一记正踹,一脚蹬在耳环混混的肚皮上。
其他人只听到一声闷响,耳环混混的菜刀脱手掉在地上,被何骏一脚踹出一米多远,捂着肚子疼得直打滚。
何骏两只脚前后分开,晃了晃膀子,轻蔑地瞄了地上的耳环混混一眼:“谁还想试试?”
几个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目光一齐聚焦在叶海龙身上。
他们几个好勇斗狠不假,可也就是心狠手黑这么一点长处,身上压根儿就没什么功夫,看到何骏一脚就撂倒了最狠的耳环混混,明显是个会家子,个个见风使舵地打起了退堂鼓。
不仅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混混,他身上穿的迷彩服,也让这些小混混有了一些猜疑,误认为他是个当兵的。
小说里穿越之后混得好的,都是什么侦察兵特种兵,碰上集体穿越这么邪乎的事情,又冒出了一个当兵的,不管怎么看,何骏都比叶海龙更像一个主角。
他们哪里知道,何骏这个时候,紧张的心脏都快跳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不断地在心里暗叫侥幸。
他即不是武学世家出身,也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还真不是什么练家子。
之所以能一脚闷倒耳环混混,是因为如今的宅男,当年也曾年少轻狂,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
绝大多数男孩子,都曾有过一个武侠梦,何骏自然也不例外,上中学的时候疯狂崇拜李小龙,还曾买过几本公开出版的“武学秘籍”
,学过一段时间,可惜半点名堂也没学出来。
大学军训的时候,军训教官表演过一次擒敌术,利落的身手令何骏的武侠情节死灰复燃,狠狠心花了半个学期的生活费,将近七百块大洋买了一条软中华送到教官那里,软磨硬泡想学几手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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