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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梅的身材丰满,皮肤白皙,风韵端庄。
之所以有这么诱人的身材,是缘于她喜欢文体活动。
读中学时,她一直是班上的文体委员,还担任了学校女子篮球队的队长。
尤其是每次篮球比赛,只要她在场,球场周围看球的男生总是爆满。
她在球场上跑起来,胸前的两只小兔子似乎要逃走似的拼命地闪动,撩得观球的男生心头发热,直咽口水。
上师范后,尽管没有经常打篮球,但喜欢上了羽毛球,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参加工作后,她也是天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因此身材保持得相当好。
这会儿,叶梅一丝不挂地站在房中间的脚盆里。
她不是孤芳自赏,而是在想,这个身子即将终生托付给睡在自己床上的那个小男人……
这个小男人会与她白头偕老吗?值到洗完澡,身上的水珠自然洒落干净,她还站在脚盆里思索着这个问题。
稍许,她下意识地露出了笑脸。
叶梅穿上睡衣,又走到床头柜边的小木椅子上坐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向文醒过神来了。
他翻过身来一看,床头柜上的台灯是亮着的,温柔而不剌眼。
叶梅穿着睡衣扒在床头柜上睡着了。
她手里捏着一本精美的杂志,床头柜靠床边还放着一大杯凉开水。
向文连忙撑起身来。
他斜靠在床头,掀开蚊帐抻手端起杯子,大口大口地喝起了凉开水。
放下杯子后,便顺手从叶梅的手里轻轻地抽出杂志。
一看,是《山花》。
他惊呆了!
常言道,爱屋及乌。
难怪梅姐如此关爱我这个小弟弟。
她居然把老同学袁国栋订的《山花》杂志据为己有。
想到此,向文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得意的笑脸。
向文翻开杂志,又重新阅读了一遍自己当初因一时冲动而写就的小说《雨打桃花点点红》。
这会儿,他才真正意识到,这篇小说其实写的并不怎么特别耐看,甚至连题目都有问题。
他想,如果不是刘局长的极力推荐,这篇小说定难登大雅之堂。
因为是扶植新人新作,所以即使小说有些小毛病,读者也可以理解,也不会轻易指责编辑的水平有问题。
这一点向文是相信的。
其实,向文还有所不知,就在他的这篇小说发表后不久,《文学评论》杂志上就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指出了他这篇小说的缺陷——假大空,有点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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