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变成丧尸,就是把一个大活人的理智抹杀,变成一只只会杀戮的怪物。
这虽然比死更可怕,但总比让他马上去死要好多了。
但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
而凌默不仅没有出现变异的迹象,心跳反而还慢慢平缓了下来,失去的力气也一点点地回到了身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唾液不传染?
原本已经心如死灰的凌默,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顿时变得极为兴奋起来!
不通过唾液传染!
那是不是说也不会通过……凌默的目光下意识地看向了叶恋的身体,尤其是那双并拢的长腿……
不传染好!
不传染好啊!
凌默一下子跳了起来,要不是怕惊动下面的丧尸,他都恨不得狂笑三声了!
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唾液是不传染的!
不过在狂喜之中,凌默并没有注意到,在一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中,他对塑料袋内的物体,已经逐渐没有了那种抗拒的表情。
他甚至没有意识到,那原本极为刺鼻的味道,已经他不起作用了……而在他肯定自己不会变异后,那根塑料袋也被他丢到了地上。
在凌默无声大笑的时候,叶恋的双眼也已经恢复了正常,当凌默看向她时,她正用一种略带茫然的眼神,紧紧地盯着凌默。
这让凌默心里顿时“咯噔”
一声,他立刻扑了过去,一把抓住了叶恋的肩膀,用力摇晃了起来:“叶恋?”
叶恋看了看凌默,突然伸出手来,在凌默的手上摸了一下。
随后,她又微微皱了皱眉毛,似乎有些迷糊地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个动作已经相当人性化了,凌默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呆呆地看着叶恋,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平时只是维系着叶恋之间的精神联系,并没有刻意去操控叶恋的动作,因此叶恋现在的这些举动,都是来自于她自己!
果然,随着叶恋的不断进化,她的理智也会逐渐得到恢复!
不过见叶恋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凌默心中的激动也一点点平复了下去。
他心里清楚,叶恋的恢复,恐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事情,现在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已经非常不错了。
果不其然,叶恋在短暂的迷茫之后,便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神色。
不过她看向凌默时的眼神,却不像之前那样毫无感情了,而是隐约有一丝……依赖!
不管是因为双方的精神联系,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现在的叶恋看待凌默,已经发生了细微的改变!
但知道叶恋的唾液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后,凌默还是忍不住抱紧她,又狠狠地在她嘴唇上啄了一下。
“我算是人类中第一个亲丧尸的了吧?哈哈哈哈!”
叶恋和凌默之间的精神联系是很紧密的,此时即便他对叶恋做出了如此亲密的举动,但叶恋也没有任何反抗,当然也没有任何反应就是了。
她的人性化只表现在看凌默的眼神变化上,至于其他的……反正凌默也不那么着急,饭是要一口口吃的,路也是一步步走出来的。
至少自己现在能放心和叶恋做更亲密的接触了!
只要小心不沾上血液就行……一想到这里,凌默突然露出了一丝极为艰涩的笑容。
不能沾血?那我推倒叶恋的愿望,怎么实现?!
叶恋她……她还是个雏儿啊!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