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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晨若一走,这寝卧里就安静下来。
温晨曦是喜静的性子,叫仙儿拿了刺绣来,一边穿针引线,一边挪了锦墩坐到桌边,恬然地对柳乘风道:“夫君若是觉得闷,我叫人到书房里取些书来给夫君看。”
柳乘风笑了笑,道:“练练字吧,好几天没有摸过笔,反倒不习惯了。”
仙儿端来笔墨纸砚,重新蘸墨提笔的时候,柳乘风突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从前他是舍不得练字的,终究笔墨要钱,对他这么一个在温饱线上努力的穷秀才来说,练字是很奢侈的事,所以平素摸笔,都是趁着给人代写家书的机会,别人要去什么信,自己再写什么。
可是今日不同了,再不必去按着别人的意思去写字,这时候握着笔,反而不知道如何动笔。
“写什么呢?”
柳乘风呆了呆。
温晨曦笑吟吟地看着他,道:“夫君为何还不动笔?”
柳乘风想了想,索性便默写四书五经出来,四书五经全部在从前那个柳书呆子的回忆里,可谓是滚瓜烂熟,柳乘风只悄然一想,便下笔了,宣纸上笔走龙蛇,一行字一气呵成地下去,却是论语的开篇《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柳乘风写字,还是有板有眼的,从前是门诊医生,耐性足够,不管是站姿还是握笔,都不见马虎。
下笔的时候聚精会神,一双清澈的眼眸直勾勾的落在笔尖下,整个人慢慢进入忘我的境地。
这个时代娱乐本就少,练习书法慢慢成了柳乘风的喜好,这一气呵成的字写出来,让柳乘风有一种淡淡的成就感。
温晨曦只静静地在边上看,偶然会放下刺绣为柳乘风磨墨,柳乘风写完一篇字时,她便忍不住拿起来看一看,笑吟吟地道:“不如叫人把它们装裱起来,夫君的字儿已经有几分容貌了。”
柳乘风大是汗颜,道:“还是不要丢丑的好,等以后真有了进步再说。”
温晨曦含笑应了,却是小心翼翼地吹干了墨迹,拿了个锦盒将它们一份份珍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柳乘风的额头上,已渗出细密的汗珠,温晨曦趁着柳乘风收笔的功夫给他擦了汗,道:“待会练完了字,就去洗个澡吧。”
柳乘风心思都扑在字上,吱吱唔唔地应了一句,这时候他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自己能不能学董其昌的行书方法,将董其昌的风格融入到自己的书法中去?
董其昌这时还没有出生,人品在历史中也是劣迹斑斑,不过其书法却是整个明朝造诣最高之人,可谓最杰出的行书大家,行书的特点几乎将历史上各大名家的书法都融汇在一起,从而开创了自己的风格。
董其昌的字,柳乘风在前世时曾观摩过,那时候也不在意,可是现在通晓文墨之后,再回想起他的字形来,心里忍不住生出向往之感。
可是这个念头,柳乘风很快就打消了,倒不是他不屑于盗版,只是以自己现在的水平还欠缺了几分成熟,等自己的笔力更稳健的时候,再去效仿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柳乘风做起事来,很有几分夜以继日的性子,不行书还好,一旦下了笔就收不住了,两个时辰过去,浑身已被腾腾的热汗湿透,抬起眸来时,才发觉这一天已经差不多过去,温晨曦想必是身体吃不消,先去榻上小憩,外头夕阳落下,屋子里黯淡了许多。
柳乘风将笔放回笔筒,伸了个懒腰,心里不由苦笑,这时代也有这时代的好处,物质的诱惑少,最大的娱乐多半也只不过是逛青楼了,不过柳乘风守着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自然没有去烟花之地的心思,才有了现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行书中去的心境。
他活络了筋骨之后,走到榻前去看到温晨曦睡得恬然,也不去惊醒她,给他掖了被子,出去寻了仙儿来,让仙儿掌了灯,自己则是呆呆地再看了方才的行书,总结了一下自己的缺陷,沉思了顷刻,似乎有了点心得。
正在这时候,仙儿从外头进来,道:“姑爷,老爷请你到书房去。”
柳乘风放下手中的行书,抬眸道:“老爷?”
仙儿见柳乘风一头雾水,便笑道:“是姑爷的岳父大人。”
“哦。”
柳乘风才想起来了,其实虽然已经成亲了几天,他对这岳父的印象几乎一点都没有,在他心目中是可有可无的人,而且这岳父似乎对自己还有一点敌意。
“这个时候,他叫我去做什么?”
柳乘风一头雾水,随即站起来,道:“仙儿给我引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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