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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4页)

齐云想,要等到毕业后,她和陆忧都独立了,而陆忧也真正在这个城市里站住了脚,有了他自己的一席之地,那时候再把他带到老爸老妈面前。

陆忧虽然没什么家庭背景,但其它方面都是无可挑剔的,更兼性格沉稳,又要强懂事,她觉得老爸老妈一定会对他满意的,特别是她那位总强调“英雄不问出处”

的老爸。

而同学们没看出来的原因是齐云和陆忧之间毫无其他高校情侣的火热与高调,所谓的要好也仅限于偶尔一起去教室上课、去图书馆上晚自习,偶尔一起去食堂吃饭。

况且他俩并肩走路时中间往往还要隔着一尺左右的距离,看上去也就是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同学。

所以同学们除了偶觉得奇怪、不知陆忧是用了什么招术改善了和齐云之间的关系之外,谁也没有别的想法。

至于陆忧的学习成绩逐渐在班上显山露水、也有一些女同学会挤到他身边以问功课为名搭讪,而陆忧总是彬彬有礼地详细解释,对她们却从不苟以言笑,只有和齐云一起吃饭聊天时,才会偶尔露出他这个年龄的男生应该有的笑容,以及一瞬间的意气飞扬。

不过在同学们的眼中,也只是理解为陆忧虽然古怪自闭,却对齐云有些动心。

当然,齐云这样的白富美不说是全校、至少也是全年级著名的香饽饽,对她动心的男生多了,陆忧又算得了什么。

这些背后偷偷议论的风言风语,都不足以影响初涉爱河的齐云的心情。

如果说这段恋情有什么地方让齐云感到遗憾的话,那就是齐云曾经有一段时间对卓美心存内疚,因为她虽然算不上是横刀夺爱,可是卓美先追的陆忧,却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铁的事实。

然而让齐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做了一大圈心理建议,才准备负荆请罪向卓美坦白,话刚一出口,卓美却马上大度地告诉齐云:就在前几天,她刚刚接受了大四篮球队长苏凯师兄的追求。

齐云瞠目结舌,使劲摇着头揪自己的耳朵——难道她真的没有听错?卓美笑着对齐云解释:她和苏凯师兄自从那次篮球赛后,就一个君有情、一个妾有意,眉来眼去、暗送秋波了好长时间,苏凯师兄长得不错,课业和体育也都优秀,可大学四年从来没谈过恋爱,应该也是个谨慎的人,末了遇到小卓美,却晚节不保,动了凡心。

大家都管大四才开始的恋爱叫黄昏恋,也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的意思,可是对于已经坠入爱河的人来说,或者留一段美丽哀婉的回忆、也好过不留痕迹的宴尽曲终人散尽?总之估计苏凯师兄是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天人交战,终于还是在这大四混乱的毕业潮正式来临之前对卓美表白了,然后两人迅速进入男女朋友的角色。

齐云扶着自己张得要脱臼的下巴,问:“既然是这样,怎么……春游那天你还……”

她指的自然是那天卓美挺主动想要和陆忧凑近乎的事。

卓美听了哈哈大笑:“苏凯师兄找我表白也不过是前几天的事!

以前虽然知道他对我也不是没意思,可是真看不上他那吞吞吐吐的劲儿——还像不像男人!

再说,如果陆忧不是被你收了,我还是一样可以追的嘛!

万一追上了,难道我会介意劈腿、脚踏两只船吗?不过,现在既然他跟了你,那就是朋友夫不可戏,正好也免得我做这不道德之事了。”

齐云再一次目瞪口呆,再一次疑心自己已经落后于时代了。

等真正了解了陆忧之后,齐云才由衷地感到卓美其实已经算是极其正常的人类了,而她的男友陆忧,才是非正常人类集中营跑出来的怪物。

在和陆忧一起去上过几次自习之后,齐云开始理解为什么陆忧会在进入大学后短短一个学期,就能将他自己原有的浓重乡音扭转到几乎使人听不出痕迹;而且虽然还兼修着法律系、且又承担着为苏教授做助手的艰巨任务,却仍能将本系的课业学到精熟、另人刮目相看。

这一切无它,只是因为陆忧非常非常地刻苦用功。

齐云自己高三时也有一段非常用功的日子,虽然她的本性并不是一个刻苦的人,但在高三那种分数至上的氛围内,做为个体很容易被拐带到那种群体性的疯狂中去,在那时,只要你稍稍的停滞不前就会有种“沉舟侧畔千帆过”

的感觉,这种感觉另人惶惶不安甚至是自卑,然后你就会逼迫自己调动每一根神经去努力,又因为未来又被无法预见的恐惧所笼罩,所以这种紧张中还带有一丝抑郁的成分,难怪高三时齐云那位眼镜厚得像啤酒瓶底似的同桌的座右铭便是“再不疯狂一次,你就不知道自己能学到什么程度”

然而,陆忧却是她见过的唯一一个到了大学里,还延续了这种风格的人。

像齐云这种本质游手好闲、学业能够维持不错全凭三分钟热度外加两分小聪明的人很难想像:陆忧是以什么样的精神毅力才能让自己每天凌晨六点起床,早锻炼一番后就去早读;每次都要等到饭堂快要关门时才进去打饭,除了那时大师傅给的菜量比较大外,就只是因为这时可以错开排除高峰、节省时间看书;他买不起太多课外辅导书,就把教材翻得都毛了边;没有条件参加社会上的英语班,于是学校的电教室和几位外教就几乎被他霸占成了他的私家资源,还好他长得不错,说话彬彬有礼,又经常义务给外教们普及中国传统文化,因此在学校的几位外教面前还是相当受欢迎的,尤其是有两位年纪略长的女外教大婶,一见陆忧就笑得像两颗心里美萝卜,还有那些学姐学妹的也纠缠着陆忧不放,陆忧和她们口语对话时,脸上的微笑彬彬有礼,态度却拒人千里之外。

可饶是如此,陪着他去过一次外语角回来,齐云也大呼实在看不过眼,下次索性让他一个人去,自己落个眼不见为静。

和陆忧在一起,生活严苛得好像纳粹集中营,齐云也不是没有抱怨过:人生又不是苦行僧,学业事业只要尽力就好了,当然要做到无愧于心,可说穿了,像齐云这样中产家庭长大的孩子,最看重的是人生的开心与幸福,所谓功成名就,对她来说只是锦上添花,有则更好,没有也不一定翘首期盼的。

齐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硬拉着陆忧陪自己到附近的湖边散步、观察水草、鸣虫,齐云是个善于从生活中发现乐趣的女孩,有时会被一只笨笨的小甲壳虫逗得忍俊不禁、兴高采烈。

可是偏偏陆忧明显不怎么欣赏这样的生活态度,在他看来在什么也没有光秃秃的旷野,或者是学校附近的小公园一坐就是一下午,无所事事,这简直是无聊和不可忍受的嘛!

可是齐云玩心甚大,她平时大多数事情又都顺着他,那么当她提出让他陪着她玩的时候,他10次里就算拒绝了7次,也总有3次是要无奈地跟着去的。

不过渐渐的,陆忧也承认脱离了教室那个刻板的环境,齐云在放松的环境中散发出的那种青春洋溢的光彩,真的是活色生香,另陆忧砰然心动。

齐云相貌清秀,虽不算是一等一的美女,可是那种青春的萌动和飞扬,对另一个也正值青春的男孩来说,怎么能不受感染?当齐云眼睛里,盈盈地溢满着恋爱中的女孩特有的神采,像蜜糖似的,轻易就粘住了陆忧的心;又像一股滚烫的岩浆,将他烫得融化了。

不过每当陆忧觉得齐云“疯”

得过头、浪费了时间时,陆忧就会以他的方式去“折磨”

齐云,齐云不是不承认她学习不够刻苦不该扎实吗?那好,陆忧就借来去年本学期的考试卷子,要求齐云在规定的时间内做一遍,然后陆忧来判卷,只要分数达不到陆忧的标准,齐云就免不了听一顿说教。

这还不算完,第二天陆忧又会把那张卷子拿出来,把做过的痕迹擦掉,要求齐云用比原来少30分钟的时间做完,如果不能做到满分,那么就得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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