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成为尸鬼杀手后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杀光凌云集团的高层,而且要在明天之前搞定,也就是晚上12点前。
现在是晚上9点,到12点还有3个小时,一般来说是没法完成这个任务了,毕竟时间太短,但是今晚是个特殊的时候,凌云集团的人为了参加凌志的订婚晚宴,全都聚集到了凌志的家里。
“独狼印章,居然是金色的底色,红色的狼头,看起来还挺威猛的。”
我拿出印章看了看就放进口袋里。
等着,凌云集团的人,今晚就是你们的死期。
我戴上面具,感觉整个脸被遮蔽得严严实实,一点都看不出我的长相,就算是爷爷看到我,不听我的声音的话也认不出我。
我活动了几下手脚,感觉左手有点异样,但是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是哪里不对劲,只觉得是好的方面,应该不是坏的方面。
我知道凌志家在哪里,距离这里很近,步行也只需要5分钟左右的时间。
王玥被他爸强行带回了订婚晚宴,现在都过去了将近2个小时了,估计订婚仪式已经结束了,不过也还来得及。
只要我赶在凌志对王玥下手之前杀死凌云集团的人就行了,希望自己能做到。
“整个凌云集团里,我只忌惮那个中年人,尸将级别的战斗力不是我能抵挡的。”
我在心里暗自想着,脚下加快速度,很快就到了凌志的小区。
小区外有一群穿着西装的人,他们封锁了整个小区的所有入口,估计是凌云集团的人。
“还真是谨慎,都把我打跑了,还戒备着。”
我悄悄地绕到围墙边,抬头看了眼,发现这堵围墙还挺高的,目测能有接近4米,大概是两个人竖立起来的高度。
“不愧是高端豪华小区,围墙都造得这么高,这么结实。”
我的右手手心冒出一把刀,用力劈砍围墙也只是划出来一道很浅薄的口子。
“真以为一堵围墙就能挡住我?”
我笑了,右手连续挥舞,射出去好几把飞刀。
飞刀深深地刺进围墙,然后我踩踏在飞刀上稍微借力就跳进了围墙里面。
“好热闹。”
看到小区里的景象,我不由地感慨。
凌云集团真是财大气粗,居然在我昏迷的1个多小时里,把整个小区都点缀上了各种红色的礼花和双喜,一副喜庆气派的样子。
“可惜今晚的喜事要变成丧事了。”
我冷笑着往凌志家走去,一路上闻到了很多尸化人的味道,看来凌志被我闹过一次之后加强了防范。
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距离那些尸化人很近,他们都没有发现我,依旧在做自己的事。
“最外围的尸化人是最多的,有23个,这些人负责巡逻,防止不速之客闯进来,到时候我在凌志家里动手的话,要逃出去也会遭到这些外围尸化人的阻拦。”
我想了想,决定先杀了他们,从外围到核心区域,一个个杀过去。
“凌志真是有福气,那么纨绔的性格,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儿子,那就是个屌丝,真是命好,这才能娶到王玥。”
“对啊,我以前就听说王玥是江源大学的校花,刚才匆匆看了一眼,真是惊艳,长相,气质和身材俱佳,可能是整个大学城的校花了。”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