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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老奶奶说老太太的金钗不见了,我们都大吃一惊。
爸爸妈妈吃惊的是老太太竟然还有金钗,我吃惊的是尽管当时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金钗,但是看到大家都吃惊的张大嘴巴质问老奶奶的样子,如果我不表现的也吃惊就会显得很不懂事儿。
完全是从众心理,表演型人格。
爷爷这时候愣了一下,“嗯,老太太的陪嫁是不少,但是文革时候砸的砸,没收的没收也剩不下什么。
我记得他跟我说过手里还剩了几件首饰,至于是什么,放在哪儿我可是没有注意听。”
爷爷皱着脑门儿,又从身上掏出了一根老烟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吸了一口。
话说我家老太太是正儿八经的地主家的大小姐。
距离我们家五十里有个叫“高家庄”
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个大地主姓高,家有良田百亩,店铺数十间。
是附近鼎鼎有名的大地主,而我老太太就是他家的大小姐。
我老太爷是他家的私塾先生。
虽然略有文化,但是特别穷。
本来门不当户不对,为什么大小姐会下嫁给一个私塾先生呢?话还要从旧社会的缠足开始说起。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
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
在旧社会脚越小证明女子越高贵越有身份。
老太太自打小就开始缠足,真正意义上的三寸金莲。
我三五岁时候看见她的鞋子还没有我手掌大,正是这一双小足惹了祸事。
十二三岁的时候,她出房间迈门槛的时候,脚被绊了一下,三寸金莲本身就不稳,一个趔趄,从高台上径直的栽倒了院子的花坛边,额头正中间直接撞了个大洞,当时血流如注,据说昏睡了三天三夜,后来郎中高低给救了下来,但是却留下了一块硕大的疤痕。
脑门上有疤,那是破了相的,门当户对的大少爷们肯定是看不上了,家里但凡讲究一点的也不会娶这样的女子嫁进来!
那个年代的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出嫁了,但是老太太眼看着快20了还嫁不出去。
在我们家这边的风俗是,不管哥哥姐姐必须先成婚,弟弟妹妹才能出嫁成亲。
就是说必须按照顺序。
如果小的比大的先结婚,那大的日子就会非常苦。
眼看着老太太不仅成了大龄剩女,还耽搁着底下弟弟妹妹的婚事儿。
家里的父亲坐不住了。
刚好那时候太爷爷这个单身的私塾先生出现了,虽然家里有点穷,但毕竟是个文化人。
老太太的爸爸就一咬牙一跺脚,陪嫁了大量的嫁妆把大闺女下嫁给了我太爷爷。
听老太太讲,那时候她是坐着八抬大轿来的我们家。
粮食,布匹,金银首饰确实没少陪嫁。
但是后来太爷爷英年早逝,四十岁不到就归了西。
我爷爷那时候是家里的老大,不仅一个人操持全家的生计,还让弟弟妹妹都识字念书,日子过得紧巴的时候,断断续续的把值钱的都典当了。
又经过了那场运动,红卫兵把家里的瓶瓶罐罐都拿走没收了,拿不走的也砸了。
只有两件金簪子贴身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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