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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如馨的脸上,也蒙上了那种奇异而迷茫的神情。
“因为那个穿黑衣的人告诉我们,要我们忘掉这一切,不要对任何人提起。
我……我遵守了约定了。
所以,我看到你们两个偷那个东西去卖,我很生气。
好在你们没有卖掉……”
程启思突然觉得惭愧。
程如馨不知道的是,虽然黄金之眼还在,但却已经丧失了它原本的作用了——就因为他们小时候的恶作剧。
程如馨慢慢地说:“我等了很多年,等到罗景都长大成人了,我依然没有等到他回来拿。
这时候,罗景却去伊朗了,我想,也许这就是命运,注定了的命运。
我让他带着那东西,或者会找到它原来的主人……”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程启思攥紧了拳头,依稀地有种说不出来的恐惧之感涌了上来。
那是一种对命运的不可知的恐惧。
他以前也曾经有过这种恐惧,但从来没有如今这么深刻过。
罗景学了考古专业,来到了伊朗;而他的母亲,则是被托付了黄金之眼的人。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圆圈,命运的圆,无论如何总是要走到它的终点的。
如果罗景不是考古学家呢?如果他迷恋的不是伊朗的古文化呢?那么这黄金之眼,就将永远放在程如馨的首饰盒里,不见天日么?
如果这样,纪槿是不是就不会存在了?
程启思越想,越觉得脑子发昏。
他问程如馨:“那个叫何兴中的人呢?他到哪里去了?你知道那颗蓝宝石的下落么?”
“不知道。”
程如馨答得很快,“他不是我们歌舞团的人,只是临时找来的一位翻译。
那时候,你知道,不像现在通讯这么方便,我们留了地址,还互相写了几封信。
可是,后来他就不回我的信了。
我给他一连写了好几封,都没有收到回音。
我觉得很奇怪……”
她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一抹少女般的红晕,看得程启思直冒冷汗。
“我一直以为他喜欢我的……”
这句话如果是十八岁的程如馨说出来的,当然没什么问题。
可是她现在已经快五十了,还现出这种少女娇态,就让程启思有点吃不消了。
“那他把那颗蓝宝石收好了么?”
“我们在信里也提到了那颗蓝宝石。”
程如馨说,“他说他在找一些相关的资料,说他已经有些眉目了。
我一直在等着他的回信,可是他之后再也没有回过信了。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程启思双手握着方向盘,定定地注视着前方。
过了半天,他才重新发动了车子,说:“我们还是先去医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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