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下楼预定早餐,今天酒馆里面的巫师感觉比昨天多了一些,几名巫师聚集在一起窃窃私语,隐约中林迪听到了关于救世主的话题。
如果说救世主的话,眼下就只有哈利波特了,说起来既然赫敏都出现了,那么接下来大概是哈利波特登场?
仔细回忆了下脑海中的记忆,印象中不是十分深刻,只记得哈利是由海格领着来到破釜酒吧的,也就是说自己能在这里看到主角?
这样的话或许可以跟对方提前打好关系,虽然自己不打算去直面那位,不过不影响自己蹭主角团的好处。
嗯……蹭点好处就行,自己也不要太多。
出个神的功夫秃子汤姆就已经端上来了食物,唯一令林迪欣慰的大概就是,巫师们的饮食习惯并不英国。
借着吃饭的功夫,林迪跟汤姆商量了一下自己的意见。
在听说这个小巫师想拿自己家酒吧练习魔法的时候秃顶老板明显是有些不高兴的,不过在听到如果损坏了什么东西,林迪愿意双倍赔偿之后,他顿时痛快的同意了这个提议。
“你只管干吧,如果看到谁太脏的话,我不介意你给他也来个清洁咒。”
说话的汤姆很是用力的拍了拍林迪的肩膀,紧跟着他抬手指向房间的某个角落,提醒道:“我觉得你可以从那里开始。”
顺着秃顶老板的手指林迪看到了一堆杂乱的堆积在墙角的扫帚,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能飞的那种,看样子那更像个杂物堆放区。
凌乱且肮脏,这都不算什么,最令人无语的是,在这堆垃圾边上还有个喝的烂醉正在呼呼大睡的酒鬼……
想到刚刚汤姆说的话,林迪已经明白了他的用意,小心的朝那边走去,他首先做了个深呼吸。
酒吧里面糟糕的味道扑鼻而来,完全不像自己昨晚清理干净的小屋那样散发着实木的香气,皱了下鼻子的林迪撇了撇嘴,对着前方使用了……
“清洁一新!
清洁一新!
清洁一新!”
魔咒的微光顺着魔杖的尖端不断闪烁,几个正在喝酒的客人都奇怪的看向了这边。
“好吧,老汤姆,你总算想到给你的酒馆清理一下了。”
某个正在喝酒的客人赞赏的说了一句,紧跟着质疑道:“你的服务员是不是太小了一点?”
“嗯,德达洛先生,我必须提醒你,这位是我店里的客人。”
在那位酒客疑惑的目光中秃子汤姆耸了下肩膀:“谁又能阻止一个勤奋好学的小巫师呢?”
那一瞬间酒馆里的客人对林迪的目光没有了奇怪,反倒是整齐的带上了几分怜悯。
这孩子怕不是被无良的汤姆给骗了,要不要提醒他?
天武大陆,宗门林立,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为救亲人,苏云一念成魔,偶获逆天剑匣,习得惊世剑诀,一把由十万八千口仙剑镇压的神秘之剑,铸就了一段不朽剑神传说!...
一朝穿成农家女。她爱财,贪婪又自私她好斗,凶残又嗜血她嚣张,跋扈又邪肆。这也只是别人对她的评价。在她眼中,金钱是真理,拳头是硬道理,一切权势富贵都抵不过人命。也就这么个任性乖戾又重命如天的她,却让大启国最尊贵的男子疼她入骨...
仙侠盗墓流每日二更。荒古时代,烛龙作乱于东海,中洲仙人合力镇压之烛龙断角遁于海外风暴深处其角化为一缕剑芒,坠于中洲以西之地。沧海桑田,转眼已是十万年后。孤儿姜剑秋被师父凌楠子带回淮山派中,自此踏上修真之路。剑破苍穹云海,魂散中洲河山,善恶回谁人定,为魔成仙一念间!...
十万年前,异兽大陆得天命推演,是为天魔灭世。十万年后,最后一只洪荒巨兽被杀,从此纵横大荒千万年的上古异兽遗族终灭族绝迹。而与此同时,远在海外的人族大陆。一个凡人老婆婆,从河里捡回一个女婴。终有一天,我将重返故里。血脉后嗣潜伏归来之日,便是灭族仇敌魂断九幽之时!—她的生活原本是悠闲安逸,一夜间却天翻地覆。她提着刀,从极北走来,一刀,划破苍穹。爱这东西,对这个世道来说太过奢侈,让人不敢轻易碰触。我这一生,肩负血海深仇,天命又如何,我所做一切,正是为了逆天改命,登临武道巅峰。...
一个武侠小说迷穿越到新修版金庸小说中,成为慕容世家二公子的故事现在大多金庸小说的改编文都是以三联版或电视剧为背景依据的,好像还没有看到那本是以世纪新修版为依据写的,所以就自己写了一本。本若您有兴,可进来一观。...
神附神图身具万道!楚云,一名遗落在大荒部落的少年,究竟有何身世之谜?他与万古时期的人类谪仙和异族万古之王又有渊源?他的命运,又将是如何?一角星图,演化大千世界不灭仙躯,终结不朽轮回。一位少年,他从大荒走来,最终是否能够碾压万敌,荡平一切,一步步踏上那莽荒王座(正在连载无限之地球人的逆袭已有将近4oo万字。其实书已写完,存稿都放在后台定时布,所以完本有保证!各位书友放心收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