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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景林在一旁忍不住笑出来,得到希伯来可怜兮兮的一个眼神。
“山羊就是这样,懒散得想个吃饱了饭还想品尝点儿甜点的大爷,非常懂得享受。
你看他不急不缓的,说不定有了这顿还有下顿。
这样的话就一直不会认真走路了。”
看不下去的贝尔玛奶奶的邻居亨利克说道。
他的脚崴了一只,走起来不得不撑着拐杖,但即便如此,他也仍旧不愿意停歇。
休息的时候,他忍不住出来看看,见着希伯来劝不动,指挥希伯来大可以凶一点儿。
严景林也看见了亨利克,这位身高170cm以上的男人个头虽然没有很高,但身上的气势却极其强烈,据说年轻时候是赛马的骑手,年纪大了回家修生养息,但仍然会经常上山打猎。
亨利克看见了严景林惊讶了一瞬,坐在严景林身旁,“嘿!
小伙子,你这是怎么了?该不会也是跟那些顽皮的少年们一样踢球踢坏了腿吧?”
没等严景林说话,他就絮絮叨叨地说着:“我去看过比赛,他们可真凶猛,但还远远不够,声音倒是挺吵,但若是能够把花在大吼上的声音用在踢球上,大概成绩会好看很多。”
身旁人自来熟地自说自话,严景林原本还准备回答问题,但不知不觉,亨利克已经将话题说过去了。
早就听闻法国人很能说,现在看来是真的。
“我跟你说,这只山羊真是太能吃了,在我家的时候,他永远吃最多的食物,要是把吉斯兰放在别人家只怕早就被主人嫌弃上了餐桌了,但我不一样。
我告诉你,我年轻的时候是赛马的,我就喜欢那些膘肥体壮的家伙,长得越壮我越喜欢,于是把他一直留到了现在。”
亨利克的语速如他的性格一样急躁,说出来时噼里啪啦的,严景林完全赶不上,以至于完成的一段话听在他耳朵里,变成了:“山羊……吃……最多……主人……餐桌……年轻……壮……喜欢……”
亨利克说完问:“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问题让严景林思考了好一会儿,最终他只能说:“年轻的壮山羊肉确实肉质鲜美。”
这句话吓得亨利克一个激灵跳起来,“天哪,这句话会吓到吉斯兰的,残忍的家伙!”
严景林茫然地看过去。
天边的红霞染红了阿尔卑斯山,夹杂在山中的村庄落在昏色之下,沉浸在一片朦胧之中。
天色已晚,街道两旁的人家接连回来,鼓着肚子还打了个饱嗝,显然是下班后在餐馆亦或者酒馆已经享用过了一顿。
希伯来辛苦地被山羊牵着回来的时候,亨利克站在距离严景林老远的地方,这让熟知亨利克秉性的希伯来感觉十分惊奇。
毕竟当初他在贝尔玛奶奶家玩的时候见过亨利克,那时候,前来做客的亨利克拉着他从早说到了中午,中午过后又把希伯来和贝尔玛奶奶拉去了他家里从下午说到了晚上。
“哦!
希伯来,你可算来了,来我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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