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了坚守住立场,他逼自己说出更决绝的话:“我和江焱不一样,他是乐队核心主创,而我不是。
他真心热爱摇滚,而我也没有。”
这两句话的杀伤力果然不小,费驰脸色冷了下来。
他沉默片刻,问道:“所以,你还是不喜欢摇滚乐?”
林森点头嗯了一声。
费驰:“可是《斯人若梦》就是你写的啊!
你还可以继续写,每个乐队成员都可以是主创。”
林森轻轻摇头,放在膝盖上的一只手悄悄握起,指甲狠狠掐着手心上的肉,拼命克制着情绪,让自己看上去冷淡无情。
“我只会唱歌,不擅长创作,那首歌是因为你编曲做的好才红的,我原本甚至没打算把它做成摇滚风格。”
得到这样的答复,费驰感觉自己的心凉透了。
林森执意要走,他对FAMOUS是没有感情的。
虽然不指望能再说什么打动林森了,但费驰依然不甘心,他沉默了一会儿,尝试做最后的努力:“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加入FAMOUS是为了成名。
如果退出了,你打算做什么?”
林森以为费驰要松口了,他释然一笑,强忍着心底的不舍,轻声回答:“还会继续做歌手吧,如果公司还肯要我的话。”
一句话让费驰那颗受伤的心再次降温十度,他明白了,林森只是想要退出FAMOUS,但并不打算离开娱乐圈。
还说什么性格不适合当乐队主唱,歌手一个人站在台上唱歌不是更孤单么?
林森不讨厌舞台,也不反感名利,他只是不喜欢FAMOUS而已。
他和梁宇赫、老酒的关系都很好,为什么会不喜欢FAMOUS呢?费驰只能想到一个答案:因为他讨厌自己。
他果然还是很讨厌自己。
而自己却无法把同等的讨厌回报给他,只能用别的方式来伤害他。
“那你想办法凑违约金吧。”
费驰冷冷抛下这句话,站起身来打算离开。
没料到费驰态度突然变成这样,林森有点错谔地跟着站起来:“什么意思?”
费驰感觉眼睛有点干涩,他觉得一定是海风吹多了。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林森,抛下最后一句话:“我不会同意你退出,绝对不会。”
五年前,一段视频,一场轰动滨城的逼婚,宋十一被迫翻墙,远走高飞。五年后,他驱车十辆,奔赴医院,只为抓回当年那个顽皮的女人!十一,我是来接你的。慕容瑾睨着她,一双黑眸,敛尽了诡谲。他的强硬,更让她无法直视。慕容瑾,你信不信,只要你再往前一步,我就废了你!女人皮笑肉不笑,手中的刀片紧紧贴着他的下腹。低头看着她充满憎恨的眼神,他扯开薄唇冷笑,继而上前一步。你!女人骇然,却听见他埋首于她耳畔的声音,十一,你不舍得!她身子重重一创,下一秒,凤眸中流转起一抹厉色,刀起刀落,你既是知道,那我就只能牺牲我自己!曾几何时,相守的恋人成了仇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陛下喂养娃娃妃真心不易,三天不教导房顶都没了。宫女陛下,小主拒绝沐浴。陛下扶额,将某女直接扔进浴池亲自洗刷刷。宫女陛下,小主拒绝进食。陛下扶额,看着满桌主的菜动也不曾动,操起袖子进厨房,你到底想吃什么,朕来做。宫女陛下,小主她跑了。陛下无限掀桌给朕抓回来。朝暮逸,我们的相遇,注定万劫不复。,...
一场车祸,让王有才回到了刀剑啸公测之前,带着四年的游戏经验,王有才在游戏中呼风唤雨GM楚楚根据游戏的设定,用剑的玩家只有加元神才能攻击最大化有才哥别听GM瞎咧咧,用剑的玩家只有加力量才是王道,事实就是如此。千金南宫默我要砸最好的装备,雇佣全服最牛X的杀手,一定要杀了你!有才哥我去的副本和地图,那帮杀手根本都进不去,还想杀我?全服所有被骗玩家有才你个王八羔子,你骗老子钱,老子整死你!有才哥蠢猪,有种你骗我!...
一刀,可验百尸,一笛,可杀万人。苏怜夏本不是人类,应召唤回归,接手苏家嫡长女身份活下去,在这异世中,她步步为营,将众人踩在脚下。最大的兴趣,便是以杀人为快,以折磨人为乐。世人皆唤她妖女,魔头,偏生她从未在意,悄无声息间,创造属于自己的势力。既然软弱不能受到人的尊敬,那便强大到让人害怕。在与世人纠缠间,她与那尊贵强大的男子杠上,男子护她,宠她,甚至不惜与天下为敌,他弃掉天下,只为与她相伴一生。...
穿越者回归,各种异界大佬们在店里面的碰撞,一拳轰爆星球的人,在店里面也只能够乖乖听主角的话...
读书也能成神这是叶剑穿越到5千年之后遇到的问题。只要能够阅读理解记忆5千年前人类的古籍文章就能获得书气并一步步迈向成神的道路。十三经,二十六史,诸子百家,文学论集就是成神的阶梯。刻有古文字的物体都成了神器,司母戊大方鼎成为了第一神器,王麻子菜刀也是神器?连印有微波炉适用的普通瓷碗也成了神器?,,,,,,让我们一起,穿越到5000年之后,共同走上逆天成神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