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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是否是淫妇(第3页)

看来所谓“秽乱春宫”

并非捕风捉影,而是实有其事,而且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

再说“践元后于翟,陷吾君于聚磨”

这句话的意思是:武氏登上皇后之位,穿上饰有五色雉和长尾雉的礼服,使我的君主落入颠倒伦常的“淫罪”

句中的“”

是母鹿,“聚”

是说许多头公鹿共有一头母鹿。

是指武媚以太宗妃妾而成为高宗的皇后,使高宗陷于禽兽之行。

从表面看来,骆宾王说的这也是事实。

武媚14岁入宫,以“才人”

的身份侍奉太宗,时间长达9年。

虽然“才人”

的地位不高,但有妃妾名分,以这种名分再做高宗皇后,使父子两人先后占有一个女人,其行与禽兽无异,这就是“陷吾君于聚”

了。

武媚能够由感业寺进入李治的后宫,并且进而成为皇后,谁该负主要责任,檄文的作者骆宾王应该十分清楚。

可是他身为李唐王朝的臣子,并且以维护朝纲的忠臣面目出现,是不能指责皇帝这种禽兽行为的,只好说是“狐媚偏能惑主”

,将此归咎于武媚的陷害。

这种说法是否公平,明眼人一望即知。

武则天确实先后嫁给李世民、李治父子二人,但是,这就是淫荡的**行为吗?讨论任何历史问题,都不能脱离当时的背景。

这种事情出现在唐代,尤其是初唐,是无可指责与贬损的。

如果考虑其种族和文化、习俗、道德等方面的因素,这种现象是不难理解的。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里谈到了这个问题,他一开始就引《朱子语类》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陈先生就此说道:“朱子之语颇为简略,其意未能详知。

然即此简略之语句亦含有种族及文化二问题。”

“若以女系母统言之,唐代创业及初期君主,如高祖之母为独孤氏,太宗之母为窦氏,即纥豆陵氏,高宗之母为长孙氏,皆是胡种,而非汉族。

故李唐皇室之女系母统杂有胡血胤,世所共知,不待阐述。”

唐宗杂有胡族血胤,而且龙兴之地的并州也是汉胡杂居,这样,他们就不能不受胡族风俗文化的影响。

而胡族风俗之一,是其王室父子可以共占一女。

汉代王昭君的经历就是很明显的例证。

她本是汉元帝的妃子,入宫后因不受宠幸而坐冷板凳。

竟宁元年(前33),匈奴呼韩邪单于至汉请求和亲,昭君自请远嫁匈奴。

嫁过去后被称为“宁胡瘀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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