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勇毅侯无法在京城长住,过完年节,即使再担心二儿子,也必须要赶回边疆以防战事突起。
京城二月初,积雪开始消融,天气还未回暖,大渊三年一度的春闱在春寒交替之际开始了。
大渊科考延续前朝制度,会试分为三场,每场三天,共九天。
叶慕灵等这一天等了半年,她一早就帮孟文进准备好了九天的干粮和吃食,目送孟文进进入考场,终于松了一口气,仿佛能够看见不久之后跟着孟文进青云直上的场景。
因为她低嫁进孟家,过往跟她交好的闺秀们都不知不觉远离了她,叶慕灵憋着一口气,等着孟文进挣个探花回来让她在那些人面前扬眉吐气。
与叶慕灵满心的期盼不同,张婉姝正闷在屋子里着急不已。
张氏之前就有过打算把她嫁给谢长昱,最近看谢长昱跛了腿没有姑娘愿意嫁,张氏又旧事重提,想将她嫁给谢长昱,亲上加亲。
但是张婉姝一点也不喜欢谢长昱这种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更别说现在谢长昱腿脚不好,整天打骂下人,暴躁易怒,她还听说谢长昱不行,做不成男人了。
张婉姝更不愿意嫁了。
在得知叶朝夕怀有身孕时,张婉姝就在等着。
叶氏有孕,没办法继续伺候世子,世子不得纳妾?这样世子是不是就会看到她了?
眼瞧着谢清澜的腿好了,又跟以前一般风姿卓越,张婉姝觉得她可以勉强做个妾,暂居叶氏之下,等得了宠爱,找机会让世子休了叶氏。
可她等啊等,一直等了两个月也没等到世子要纳妾的消息。
张婉姝急了,关在屋子里暗骂叶朝夕是个妒妇,不许世子纳妾。
等骂够了,她平静下来,吩咐丫鬟传信给叶慕灵,让她帮忙把叶朝夕引出去,送完信再去弄一包催.情.药给她。
丫鬟胆子小,听了自家小姐这话总觉得不好,“小姐,您要这种药做什么,这种药不是咱们姑娘家该碰的。”
张婉姝冷冷瞪她一眼,“你是不是我的丫鬟,让你去就去,哪来这么多废话。”
丫鬟只好退下去办。
叶慕灵收到张婉姝的信,只一瞬间就清楚张婉姝跟她一样也讨厌叶朝夕。
虽然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冲着上次张婉姝给了她一千两银票的事,叶慕灵没多思考就应了下来。
第二天,锦绣坊派人上门,点明要找世子夫人。
门房领着人来了听澜苑。
叶朝夕小腹已经显怀,微微突出,在冬衣的遮盖下倒是不明显,神色慵懒地坐在铺了软垫的实木雕花椅上,眼眸轻轻一扫下方的两人。
“锦绣坊?我似乎没在你家买过东西。”
锦绣坊的伙计道,“您没买,但是您的妹妹在我们这买了不少东西,她自己没钱付,让我们找您要钱。”
叶朝夕,“???谁?”
火气一下就上来了,她蹭的一下站起来,“叶慕灵?”
随后想起自己还揣着孩子,给自己顺了几口气才压下怒火。
伙计,“是的,就是她。”
“我没钱,让她去找孟家,找平昌伯府。”
叶朝夕压根不想摊上这事儿。
伙计小心翼翼道,“伯府,也说没钱。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