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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硬笔威胁论(第2页)

刚说完,却发现周围人用异样的眼光,熊茂材轻轻的碰了他一下说道就:“应该是从左往右念!”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王凌艰涩的读者,不由得脸色大变,墨家子竟然又写出一首好诗来。

“好诗!”

一声喝彩从门外传来,只见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一脸赞叹的走了进来。

“祭酒大人!”

刘宜年赶紧行礼道。

“祭酒大人!”

众监生也纷纷行礼,墨顿也跟着躬身行礼。

孔颖达一进来,就拿起墨顿的鹅毛笔口中啧啧称奇,又看了看墨家子的字,不由得将惊叹道:“没有想到用这种简单的羽毛竟然能够写出如此优美的字体来。”

孔颖达赞叹道。

“祭酒大人,我正要向你禀报呢!

这种字下官从来没有见过,下官怀疑是一种新的字体。”

刘宜年见多识广,见到这种字体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惊艳。

孔颖达点了点头,作为一名书法大家,他也是研究过很多的字体,的确没有见到过这种字体!

“不可能吧!”

众监生震惊,一个写字奇丑无比的人,一夜之间竟然能够开创了一个新的字体,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熊茂材简直是羞愧难当,他一直吹嘘自己胜过了墨家子,转眼之间墨家子竟然成了开创一种书法的一代宗师,而自己就是那个跳梁小丑。

“横细竖粗,笔端带有钩状,应该是根据刻字改造而来!”

孔颖达判断道。

“祭酒大人英明!

学生幼时家中贫寒,买不起纸笔,经常在沙盘演练,最终略有小成。”

墨顿写的是宋体,其真正的来源则是雕版印刷术的。

“用鹅毛做笔,简直是奇思妙想!”

孔颖达惊叹道。

“用乌鸦羽毛,孔雀翎更好,最主要鹅毛便宜!”

墨顿说道。

鹅毛在平时宰杀的时候,都随处丢弃了,造价极其低廉,当然比不了那动辄几百文的狼毫,兔毫。

孔颖达拿起鹅毛笔写出几个字,虽然很青涩,用着很不习惯,但是他毕竟是苦练书法几十年的人,稍微练习就能写出不错的字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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