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辛默来到异世已生活17年多,根据他的发现,这个异世的人类是极其容易生病的体质,他们会在成年之后感染一种“狂躁症”
的病,需要特殊的药物来支撑身体内的狂躁因子不爆发,虽然已经有了有效的药物来稳定狂躁症,但距今为止,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还未研制出根治这种绝症的药物,只能稳定,不能根治,是最大的悲哀,所以如果你有一丝丝的不小心,可能就会引起狂躁症,进而丢掉性命,引发狂躁症后,能够恢复的几率并不高,好在因为社会体系完善,科技和医学的发达,社会有很好的抑制狂躁症等相关设施和免费提供抑制狂躁症的药品发放,让你不至于在逛街中发现忘了带药而诱发狂躁症,危害人群,失去生命。
也因为如此,这个世界的医生,备受尊重,社会地位是除去政府机构外最高的职业,更甚的是,在民间,医生在他们心中的地位远超政府,也因此上位者如果想要更多的民意,往往都会先拉拢医学机构的领导人,获得了他们的拥护,位子才能坐得更稳。
收养他的爷爷是一位隐士,带着他生活在山林中,爷爷精于医药学,辛默的巫医学知识全部都得他亲传,其实最开始他并不相信巫医,觉得光听名字都有点装神弄鬼的感觉,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大概一岁多,没啥发言权,只能默默看爷爷给别人治病,亲眼所见之后,便佩服的五体投地,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睁着大大的眼睛不错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15岁时,爷爷去世,为了生存,辛默利用从爷爷那里所学的巫医和自己在现代所学的中医相互结合,研制出了效果非常不错的药妆,满山的药材随便他采,倒不怕没货源,前期制作的不多,只是给山脚小镇下的一些相熟的阿姨们用,因为效果显著又温和不刺激,一传十十传百,慢慢有了口碑,后来辛默通过爷爷的一位弟子,给自己的药妆申请了专利还有品牌,并做了检测,有了商标,虽然没啥名气,但也算是有了稳定的收入,为发展客户群,也为方便大家购买,辛默申请网上店铺,镇上的姐姐们拍下要的物品,他再统一打包,去采买日用品的时候挨家挨户的送上门,就这么干了一年多,因为网上店铺的好评率百分之百,好到吓人,甚至网店官方客服怀疑刷好评率特意抽取了一些辛默网店的客户信息,发现没有任何问题私下里跟同事嘀咕,好奇之下购买了一两样试用,效果意外的好用甚至高出期待值,这也是因为辛默的药妆的确给力,客户群渐渐扩大,从只有小镇下的客户群,有了网络客户群,异地单,也请了上门取件的快递员来扫件,但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来研磨制作,数量有限,正因为供不应求,每次上新,都会第一时间被一扫而空,常常有一群没拍到的姑娘发痛哭的表情,领辛默很是不好意思,每次都尽力做更多一些来满足姑娘们的需求。
收入稳定后,他的朋友谢意忽然给他送来一份大礼,他的未婚子。
一句话都没解释,孩子塞给他,留下一句:“我儿子,帮我养着先。”
就非常不负责任的溜掉了,辛默知道谢意向来花心风流爱惹是生非,却没想到竟然这次玩这么大,连孩子都有了,至于为什么会这么坦然的接受,是因为,谢意的外公正是他逝去的爷爷,爷爷不辞辛苦将他带大,生前唯一的亲人就是比他先逝去的女儿留下的孩子谢意,就算是为了不让爷爷担心,辛默也无法拒绝,就当是报答吧,更何况谢意跑掉后,他根本联系不上那家伙。
如果没有那两个人的出现,他可能会无忧无虑平平静静的待在那座山上到19岁,待辛语大一些,就申请大学,带着他去外地上学,见一见异世的风土人情后再像爷爷那样隐居山林,过着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到老,但自那个两个人的出现,一切就变了。
这也让他知道,这异世,不仅有神乎其神令人惊叹的巫医学,还有可怕的异术,以及他还不了解的事物,这是个神奇的地方。
不过这诡异的异术时间久了,可能维持的效果会跟着变得不那么稳定,辛默万万没想到竟然在他毫无准备,以为此生就此要成为狗生活的时候,又变了回来。
也不知道辛语那里怎么样?
暂时在云空那里取得了信任后,辛默忧心的坐在椅子上,抹了把脸,发现脸又光又滑,一愣,然后想起来这才是自己皮肤真正的触感和长相,之前因为外貌过分出众,爷爷怕生事端,特意给他制作了用来掩盖真实容貌的药品,将眼睛的轮廓贴上一些特殊药膏让它变小,眉毛修的稀疏无比还短成蚕豆那么点,嘴唇加厚,耳朵也有所修改,更是将白皙如玉的皮肤用特殊的药材泡澡后染成了粗糙的淡黄色。
从前那个在来看病的人眼中,唇红齿□□粉嫩嫩的小孩越长大便丑上一分,渐渐再大一些的时候,更是丑的惨不忍睹,令人唏嘘,小时候明明大眼睛双眼皮,皮肤白白的,嘴巴小小粉粉的,怎么长大后成了这个样子?怎不让人唏嘘呢?
摸着自己的脸,辛默很是难受和不习惯,想起云空有一个药箱,兴冲冲扭头对他道:“可否把药箱拿来我用一下?”
云空虽然嘴上说信了辛默,其实正眼神在四周搜寻,想要看看他的阿幽是不是躲在了某个地方,听到辛默的话,立时答应下来,走到隔壁将药箱拿出来,递给辛默后,又开始在屋里四下的寻找,等他找了片刻,一无所获回到客厅时,就看到了一个眉粗面黑,酒糟鼻的家伙,又是唬了一跳,看他身上的衣服,云空目瞪口呆的说:“你为何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辛默看着镜子里自己的丑样子,笑呵呵的对云空说:“我喜欢现在的样子。”
东西虽少,但勉强能用,只是眼睛这个部位要用到的东西没有,他也不敢随便来弄,毕竟眼睛不是其余地方,万一伤到了,就太得不偿失。
云空张口结舌,恨不得拿块毛巾把他脸上的东西擦干净,看到过之前的样子,再看看现在的样子,简直觉得碍眼,真是搞不懂这少年的想法,那样好的容貌,怎么会如此不在意?这般作践自己。
辛默侍弄了这么久,早就饿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指了指桌子上的食盒,“可以吃了吗?我好饿。”
因为知道是云空特意给他领回来的食物,他倒也不是很扭捏。
云空还是无法把眼前人当做是自己在照顾的那条狗,看到辛默那双如秋水般的明眸,无奈的说:“你吃吧,我出去一下,你别乱跑。”
他准备去外面再找找。
辛默洗洗手,拿起里面的食物,看着云空离开的背影,心道:“还是不信呢……唉,若是我,不是亲眼看到,也是不信的。”
混沌初开,雷髓降世,寂灭混沌凌霜赤日朔风灭神爆罡虚空聚灵九道雷髓威震天地,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有道是,得之一道,称霸一方,得之两道,天下称王。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寻常少年,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一位数百年前陨落的大陆顶尖强者,在他的带领下,闯向了那浩荡沉浮的大千世界,踏向了那寻髓复仇之路。管他是上古天宫的天之骄子,还是远古神殿的盖世神子,亦或是那龙族凤族的天生至尊,敢挡我慕云前路者杀敢伤我亲朋者杀敢触我逆鳞者杀杀杀。倔强的少年,用自己的双拳,打出了一片天地,用自己的双腿,踏出了一条向属于自己的辉煌,用自己的双肩,扛起了那拯救苍生的重任,实现了自己那成为盖世强者的梦想,这一切精彩尽在------灭世雷诀。...
想像一下,如果突然有一天,无数的少女任你采摘,无尽的财富任你享用,会是怎样一副场景?本书的主角就面临着这样的。原本平凡而普通的他,因为一个极偶然的原因,成为世界上最强大而神秘家族的继承人,从此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成为了人中之龙,平凡二字从此与他绝缘...
她只不过是一介市井小民,为毛要被绑到总统府去做女佣啊?当女佣也就算了,为毛一觉醒来床上却多了一个男人呢?仔细一看,也太雷人吧?她居然把总统大人给睡了!身边的妖孽男人悠悠地醒过来,用着捏人心神的眼神看了睡了自己的女人小样,你还想跑,睡了我,你就想跑吗?你就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人吗?...
世间修炼,灵肉两极。灵者灵魂,操纵天地元力,感悟大道规则!肉者体魄,淬炼血肉筋骨,融合血脉传承!世人修炼,皆为有朝一日,能够至高无上,踏临九天!而当灵魂足够强大,便需无坚不摧的强大肉身作为祭台,点燃那永不消亡的火焰...
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秉承着这个原则,萧妍被叶墨城从身体到精神各种欺负然而某一天,叶墨城却突然往床上一躺,夫人,要不我们换一种姿势,以后你来欺负我如何?...
主姓名周惟状态灵魂微弱(修复0%)奖励积分0副世界二次元世界之豌豆世界姓名最小最弱的豌豆苗状态弱弱的出生了职业豌豆战士(幼苗)周惟看着自己的属性列表,我怎么穿成了一豌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