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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志笑着摇了摇头,还顺手拿过了王老丈手里的镢头。
王老丈是他在长乐坡时的邻居,和那些街坊邻居不一样,王老丈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紧挨着的那种。
王老丈独身一人,妻子死于难产,连带着他那还未见过这个世界的二儿子也走了,大儿子在隋末大乱的时候被前隋强制征入伍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对姜云志祖孙二人的帮助是最多的,按照他的话来说,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这也是姜云志此行的目标。
如果真的要给老邻居带过去,这王老丈绝对是首选,除此之外还有两家,但都没有王老丈的帮助更大。
倒不是姜云志嫌他们当初的帮助少了,人家也是有自己家庭的人,能帮助已经算是很好了。
但现在他起来了,想要回报的话肯定也要多少有个度,这个度自然就要按照当初接受帮助的多少来定了。
“老丈,我奶奶说想让你们去我新家那边,在那边我能给你找到佃租更少的田地,而且本该上缴朝廷的租税也都好说,您看怎么样?”
抡起镢头,姜云志开始刨着地里遗留下来的豆根,状似不经意的说着。
“不用了,我老王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在哪儿过不是过?”
看着姜云志刨豆根,王老丈本想拦下来但是没能做到。
他是种地的,力气比姜云志大得多,但姜云志现在的身份不同了,让他有些畏手畏脚的。
“过去吧?一会儿我再去刘阿婆和陈老丈家里去一趟,让他们也过去。”
“你们当初都帮了我和奶奶不少,现在我做官了,有能力了,总得带着你们一起吧?”
“况且,您和刘阿婆都没有子嗣了,总得有人帮你们养老送终吧?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
刘阿婆和王老丈有点儿像,都是独身一人,之前姜云志还好奇他们两人为什么没有搭伙过日子,但是却没有得到答案。
至于陈老丈就有点儿不太一样,他有老婆,也有儿子,也都没死。
这么说也不对,大儿子死了,和王老丈的大儿子一样,不过他还有个小儿子,今年才十岁。
四十五岁的老来得子,也算是不容易了。
“那你问问他们吧,他们要是去那我也去。”
最终,王老丈给了个最常见的说法。
长乐坡的民风还算可以,因为这里最靠近长安,在隋末的时候都被征了一波兵,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青壮也有,但大部分都搬走了。
作为平民百姓,有时候靠着天子太近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们怎样我就怎样,这可能是寻常百姓在遇到事情时最普遍的答案了。
“那我就权当您答应了啊,我再去刘阿婆他们那里走一趟。”
姜云志知道不能给他们犹豫的空间,既然有个口子可抓那就得赶紧定下来,不然的话这个这么说那个也这么说,事情往往就会不了了之了。
说罢,姜云志把镢头塞到了王老丈的手里,转头跑到了白蹄乌身边,跨上马绝尘而去。
“唉,当了半辈子鳏夫,临了临了,得了个好报应啊……”
看着白蹄乌扬起的灰尘,王老丈喃喃自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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