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人有摇摇头说起:“本来我们家族是准备遇难组织这里的平民撤离,但是现在已经成这样了......”
拉菲尔听完有些头疼,今天勉强是第三天了,应该差不多是今晚。
说完老头慢腾腾的站起来,去卧室拿一些材料,想要在屋子里进行魔法仪式。
“这是什么仪式?”
拉菲尔忍不住问起来。
“寄宿灵转化,为了对抗奥利西斯,我们家族对亡灵魔法研究非常深刻,可以把年迈之人转化为寄宿灵,存在于戒指中二十年。
让吉姆带着戒指,我平时可以帮助他。”
“咳.....真老爷爷变成随身老爷爷了....”
拉菲尔脑子里想着:“为毛我遇到的人都这么叼!
莫非我才是陆仁贾?一个人负责十几个龙套?我跑这么快,未来所有骑士小说里我都去打个酱油?”
仪式开始之后,暗红又夹杂着蓝光,光芒里仿佛有着无数哀嚎的灵魂,老人身体开始渐渐枯萎,感觉是向着亡灵转化。
最终老人的身体化为灰烬遗落在地上,戒指也随着仪式的结束落地,周身仿佛闪耀着微光。
吉姆捡起戒指,问到:“接下来我们去哪?”
“先找人,拿法杖的那个家伙。”
拉菲尔又想了一下:“你们准备好跑,我再去领主府看看。
总之往大城里跑,先去公国的首都,不行就去米德海姆城。
到城里去找教堂,或者看上去靠谱的宗教。”
吉姆点点头,能找到那个人最好,其他两家虽然不一定混的好,但是最起码认识不少人,自己的问题是不知道该去哪寻求帮助。
实力太弱,别说封印了,就是来两三个骷髅都干不过。
拉菲尔把两人送到铁匠铺,就收到领主府没人了得消息。
老史密斯也相信了拉菲尔,把匕首还给他了。
“你们先去南门,我去领主府扫一眼,形势不好就别管我,直接逃命。”
拉菲尔吩咐了一句就走了。
往领主府的路上时,已经是黄昏了,拉菲尔感觉不太妙:好像那些没眼珠的家伙不依靠光线,喜欢晚上进攻。
八成是现在了,运气好的话明天?
其实拉菲尔运气不是太好,不然直接穿越成神多方便,再差也得是落魄的王子、门阀家的庶子。
在领主府的时候已经听见街面上乱了起来,无奈只好施法急速逃跑。
仔细看看口袋:材料也不多了,前几天用的太勤快,出了城得省着用。
南门,史密斯一家和吉姆已经不再,人流也不是太密,估计不少人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在慌乱中。
拉菲尔一拍脑袋:我因该提前搞马之类的的牲畜,抢也行...现在已经迟了,要是有个人商量肯定能想到...
无奈,只能徒步离开了这座边境小城。
华尔街顶级精英,曾被华尔街赞誉为继索罗斯之后,华尔街出现的又一个最具天赋的天才高峰,被人谋害,当他重新醒来,却发现自己重生在了一个近乎废物的大学生身上,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废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金融巨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一穿越便遭遇一场偷龙转凤的阴谋,她从此屈于错位的背黑锅的人生。为了活命,她从此踏入风水玄门,未卜先知,趋吉避凶,囊括天下英杰,她也成为晋阳首富,终于,天下大定,他荣登大宝,他说,我取之天下,只为你一人。WTF!我把你当兄弟,你却居心叵测?!好吧,你是皇帝你说了算,但我不是这天下之人,不受你管!男主面无表情,将她拖入怀中,她急了,我是方外人士,出家人,懂不懂?!有点套路行不行。男主呵呵!种田,养成,宠文,爽文,神棍,狼犬变忠犬,金手指...
高中毕业之后,秦钺就再也没见过自己最好的朋友牟晨星,时隔八年之后,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他竟然遇到了双目失明却能窥破阴阳的牟晨星,从此以后,他的人生也变得奇幻起来,出门遇冤鬼,回家见恶灵,分分钟都能触发灵异事件,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鬼都是人变得,人的心有多毒,鬼的怨气就有多大,祸福无门,惟人自召牟晨星人心里不舒服还可以喝酒,鬼心里不舒服就只能杀人了陈亦可积善因,得善果,可是人善才会被人欺二大爷你们说的都对,今天晚上吃什么秦钺...
李赛穿越了,回到大唐天宝年间,他是谁?李嗣业的儿子,唐中期第一猛将的儿子。他在唐朝这最令人向往的年代,享受大唐的美好民风开放以及铁血。大唐有了他,腾飞和更加强大可以预期,大唐的军队无敌于天下。各位书友请加口口群二零五五五三六四九进群讨论本书情节,你也可以是参与者。点击收藏和票票都是我前进的动力,谢谢那些帮助过本书的朋友们,为了你们偶会坚持。...
重生异世,得系统相助,做最强帝皇。(爽文,无敌流,召唤流)...
大浪淘沙,谁主浮沉?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繁华都市,却暗潮涌动,如怒海行舟。穷苦出身的少年,当一脚迈向钢铁水泥铸造的都市,是深陷欲海?还是乘风破浪,播洒光明?一口生机泉,一身医术,会缔造何等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