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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跟着这个女人一起来的一对老夫妻也过来摸着虎妞的头脸,哭着说着什么老天开眼的话。
虎妞傻了。
一时间有些呆滞,任由他们这样抱着自己嚎嚎大哭。
连自己裸露的左边小腿都没有顾上把卷起来的裤子放下来。
这属于走光行为。
虎妞没有意识到,这点小腿露着算个毛?
但有人炸毛了!
大娘原本也感觉这个女人可能会是虎妞的亲娘,但有亲娘会为了认女儿,在这么多男女老少面前,把她亲女儿的裤腿卷这么高吗?都卷到膝盖了,想凭着这个就认走虎妞?
怎么可能?除非你拿出更有力的证据,不然光凭这个就想把我们家虎妞认走,坚决不答应!
虎妞从小就在镇上乞讨生活,穿的一贯是破破烂烂,特别是夏天行乞的时候,虎妞露出胳膊露出小腿,很正常,要是被人因此记得了虎妞身上露出的印记,故意来认了虎妞,那不就是缺德冒烟的人吗?
再说了,虎妞在这个镇子上做乞丐也做了蛮长的时间,有好几年了,也没听说你去认虎妞,噢,现在虎妞会挣钱了,就冒出来认人的亲人了?
而那边的香香早已按捺不住激动的站起来,怎么可能?明明是自己的女儿,长的跟自己一样,口音也是黎川的口音,小腿上的红痣是自己清楚记得位置的,怎么就是你的女儿,虎妞跟你有一点点像的地方吗?
“别激动,看看再说?忘了我跟你说的只要她平安就好?”
馆长一把安下激动的站起来的妻子,在她耳边轻轻提醒。
香香被提醒后,是乖乖做下来,可眼睛却死死盯着虎妞他们那边,眼眶早已红红的,忍着没敢哭出来。
女儿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还要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胡乱认自己的女儿,这让自己情何以堪?
“我说这位大妹子,你一口咬定我们家虎妞是你女儿,可我看着却有不可靠的地方。
我问你,你丢失女儿这么多年,首先要找的就是镇上那些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可你找了吗?
你一定没有找,因为虎妞这几年一直跟随顺子在我们这个镇上行乞活命,要是你真的用心找的话,不要两年,就一定能找到要饭的虎妞。
还有虎妞腿上的红痣,我也有看法,虎妞做乞丐的时候,穿着破烂,露出小腿上的红痣也不稀奇。
除非你还有能证明虎妞是你女儿的东西,不然的话,就凭你这一个说辞就想认走虎妞?我们家就不答应!”
大娘果然是泼辣利索,压根就不跟你讲什么婉转的话,直接点种要害。
大娘一边义正言辞的质问对方,一边不着痕迹的把虎妞卷起来的裤腿放下来,不让其他人死盯着虎妞小腿看了。
其实大娘更想质问的是:如果虎妞真是你女儿,你会在这样的地方,在这么多人面前暴露虎妞的小腿?虽然农村人没那么讲究,那也是在村里农忙下田的时候,要是平时,谁会暴露自己的身体给人看?
但大娘还是没有把这一段质问出来,毕竟关系的可是虎妞的名誉,自己不质问的话,也许这些吃饭的人并没有想到这些,而如果自己问了出来,也许就把人的想法转到这地方来了。
随着大娘的质疑,虎妞顿时也醒悟过来,也是,原主在镇子上行乞多年,要是这个女人真的有心找她丢失的女儿的话,不可能不去打听的,只要用心打听,或者同村的人看到自己行乞,就能通知她认人,还等到今日?
难道是等自己发财了才想到认自己?小腿上的红痣虽然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证据,但这是相对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来说,这是有力证据。
可要是相对于这么一个多年乞讨为生,衣不蔽体的乞丐来说,一颗谁只要想看就看的红痣作为证据却显得苍白无力。
虎妞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暂时不做回应,先敷衍着,回头就叫顺子安排人把这个女人的背景查清楚,不能这样稀里糊涂的就认了亲。
要是经过顺子的查探,大部分的证据都表明,自己有可能是她的女儿,自己就是不想认也得为原主认了。
而虎妞爹娘此时已经呆呆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既希望虎妞就此找到亲人,又舍不得虎妞离开自己家。
更怕大嫂说的那样,这个中年女人根本就认错了女儿。
“你们家不答应?我女儿被你们家当丫头使唤挣钱,还不让我认我亲生女儿?还没天理了呢?这是我的亲生女儿!
小妞,跟娘回家,娘带着你回家!”
那个女人被大娘这么质疑,忽然激动起来,指着大娘就质问她,还拉着虎妞就要走。
就跟虎妞真的是她找到的女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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