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铁盔下视野狭窄,如同透过逼仄峡谷,望着遥远的天空。
片状的盔甲挤压着肌肉,沉重而僵硬,却有着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手上的骑士剑不知砸碎过多少宵的骨头,王立骑士团的铁盾也抵挡过无数次杀机,作为一位身经百战的骑士,布莱特爵士觉得自己不该害怕一个贱民、一个卑鄙的佣兵。
可当那个黑熊般的中年男人拔出长剑朝他走来时,布莱特爵士听到了自己越来越响的心跳声,如同十年前第一次随军出征时听到的战鼓。
冷汗顺着鬓角乱发流淌到线条刚硬的下巴上,布莱特爵士知道自己必须先攻,否则他就会被对方的气势压倒,再也没有反攻的机会。
“以太阳神之名!”
布莱特爵士怒吼一声为自己提升士气,整个人如同滚下山崖的巨石般朝着崔哈克撞了过去。
抖动的盔甲铿锵作响,带着一股无人能挡的气势。
而在他经历过的二十七场大战役中,确实也没有人能挡住他的冲锋。
面对普通士兵,他只要这样冲过去用盾牌将对方砸倒,反手补上一剑就可以击杀。
而眼前的佣兵呢,甚至不如战场上的普通士兵,身上穿着的只是可怜兮兮的皮甲,用来抵挡长剑还有些作用。
可骑士剑根本不需要划破皮甲,只要砸烂藏在皮甲后面的骨头和血肉就够了。
布莱特爵士想不出自己如何失败,但他每跑出一步,恐惧就加深一层。
刹那如永恒,两人终于短兵相接。
在这一瞬间,布莱特爵士看到了对方脸上满不在意的笑容,顿时勃然大怒,驱散了心中全部的恐惧,以一个完美无缺的角度挥出了他平生最满意的一剑。
无论力道、速度、角度都堪称完美无缺,骑士剑如同一道酷烈的日光朝着崔哈克的肩膀射去。
他相信自己这一剑能把任何敌人斩于剑下,击碎敌人的肩骨,余势折断脖子。
同时,他也没有忘记防御,盾牌稳如磐石地架在胸前,防止对方的搏命一击。
可惜……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崔哈克的动作实在太快了。
如果他的剑是一道无坚不摧堂堂正正的日光,崔哈克的身影就像诡秘难言的月光,壮实如熊的身躯险到极巅地一扭一侧,便用难以置信的敏捷闪开了他的这一剑。
剑刃差之毫厘地从崔哈克胸前滑过,削掉了皮衣上的一枚纽扣,发出“嘭”
地一声闷响。
布莱特爵士并不是初次厮杀的新手,刚才那自信的一剑当然没有用尽全身的力气。
到了他的层次,动手时留下三分力已经是习惯。
发现自己完美的一剑斩空,布莱特爵士心里一阵黯然,知道自己再也挥不出这样一剑了。
这是精气神充足,战意与杀意达到峰,同时还有一位旗鼓相当的对手才能迫出的一剑。
实属巧合,难以重现。
但他没有因为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立刻想到了如何变招。
可他已经没有机会变招了,崔哈克从来都不是他旗鼓相当的对手。
崔哈克在扭身闪避的同时,电光石火间将长剑由右手扔到左手。
左手懒洋洋地垂在身侧,反手握着剑柄,剑尖笔直向上,然后向上这么轻轻一提……便以令人恐惧的精准从铁盔下的缝隙中刺入了布莱特的下巴,鲜血顿时如开源的溪流般顺着长剑流了下来。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