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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春长这么大,就没干过这种活。
因为家里有妈妈,学校有洗衣机,她跟大部分同学一样,十指不沾阳春水。
可刚刚朱黛那结实的一鞭子,已经将沈暮春从妄想里彻彻底底地打醒。
家,是再也回不去的了。
她要活下来,就得跟别人一样。
沈暮春挽高了袖子,弯腰去拎衣物,余光还偷偷观察别人怎么干活。
昨天她趁着去茅房时偷偷试过了。
除了两条腿,单单身体其他部分沾了水,是不会突然变美人鱼的。
不然沈暮春也不敢冒险到这儿来。
‘浣衣局’这三个字,一听就是古代皇宫洗衣服的地方,到处是水。
浸湿的布料变得比原来重。
她费劲将它们从木桶拿出来,然后学别人的样子,放进盆里揉搓浆洗。
太阳缓缓向上攀升,浣衣局里的人忙得热火朝天,各种水声就没间断过。
沈暮春洗了一件又一件,也不知道究竟洗干净没有,“哎呀,无所谓啦。”
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衣服。
朱黛从她身边经过两次,都没说什么。
沈暮春就当自己做得不错了。
她全程注意的是那些飞溅的水。
就算不会随随便便变身,沈暮春也觉得,自己还是要小心为上。
三心二意,加上第一次干活,使得她的速度跟摆烂的乌龟一样慢。
别人都要去吃饭了,沈暮春还有小半桶。
“救命啊,怎么都洗不完?”
看着人渐渐走光,她越干越生气,还要仰着头默念:“不能哭,不能哭。”
人鱼的眼泪是珍珠,哭了就被人发现了。
这么想着,沈暮春更气了。
这金手指有毛线用,她在全天下最不缺钱的皇宫里,当一个最低级的宫女。
也就铃兰那个小财迷,要钱不要命。
若是换一个人来,肯定会先怀疑沈暮春,珠子哪里来的,偷的抢的?
然后不是祭天就是下狱,小命呜呼。
“看来我命挺大呀!”
她突然又不想哭了,没被淹死,没被祭天,这叫什么?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可是早餐没得吃,午餐也要吃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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